【逃犯條例】5人涉暴動罪被捕 盧偉聰澄清:其他示威者毋須擔心
2019-06-17 21:55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晚上交代上周三在金鐘衝突中警方的立場。就定義當日情況為「暴動」引發爭議,盧偉聰澄清,當日警方拘捕15人,當中5人涉嫌觸犯暴動罪。他強調,其他參與市民,若沒有涉及暴力行為,毋須擔心觸犯法例。另外,警方當日在周邊拘捕17人,這些人涉及未能出示身份證、遊蕩等。
盧偉聰續指,暴動罪檢控門檻極高,需要經過律政司檢視,才能決定是否提出檢控。他重申,大部分示威者以和平理性態度表達意見,警方尊重所有和平有序的示威。
被問到當日是否收到消息指,示威者將在下午3時衝擊,所以故意撤走防線,吸引示威者行動。盧否認,並稱若示威者和平不會衝擊;又指每次部署根據上一次風險評估,當日早上8時突然有數萬名示威者從四方八面出現,佔據政府總部四周道路,警方只可部署防守,以免示威者進入政總,影響裡面的工作人員。
至於當日出動布袋彈、催淚彈,以及眾多警方涉嫌濫權的事件,盧指由現場指揮官根據專業判斷決定所使用武力,而警方使用武力及武器有嚴格指引,目前已收到34個相關投訴,警方調查後會再交由監警會審核。
醫學界立法會議員陳沛然今日指,醫管局急症室電腦系統有漏洞,警方可用特別連結,毋須登入便可取得曾參與衝突的示威者求診資料,盧指,警方需要知悉病人是普通病人,或涉及罪行而受傷,又稱不同意在醫院拘捕會影響治療,警員會通知警司跟進;而據他了解,警崗與醫管局電腦沒有相連,詳情應向醫管局查詢。
盧沒有正面回應會否因今次衝突而道歉或辭職,僅稱每次行動後警方都會檢討,外界若有不滿可向警察投訴科投訴,警方亦定期向監警會匯報,若會方對匯報有意見會跟進。
建立時間: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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