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偷前女友華為手機等財物 英漢偷竊罪脫過期居留罪成判緩刑

2019-06-17 13:28

被告Kieran Thomas Donnelly(左)。 資料圖片
被告Kieran Thomas Donnelly(左)。 資料圖片

持工作簽證來港38歲英藉男子憑其俊朗外表不斷結識女子,惟他疑騙財騙色,入住女子居所後涉再盜取手機、電腦、現金等財物。他早前否認盜竊及企圖盜竊3罪,惟承認一項過期居留罪。案件經審訊後,今在東區裁判法院裁定3項偷竊罪名均不成立,而過期居留罪則判囚2星期,緩刑1年。

裁判官彭亮廷接納被告Kieran Thomas Donnelly說法,即他聲稱遺失了夾在護照上的入境憑據,誤以為自己的工作簽證可逗留至2018年7月中,但事實上其簽證有效期只到4月20日。彭官考慮到被告坦承自己已逾期居留8個月,及被捕後已還柙6星期,判入囚2星期,緩刑12個月。

彭官裁決指出,事主Bianca Candice Cox指被告偷走其1000元,但彭官則指不理解Cox自言6月10日被偷走1000元,兩日後再發現有6000元不翼而飛,惟直到8月才報案的舉措。再者,Cox報案時指自己被偷走6000元,彭官亦不明白何以控方只選擇控告被告涉盜1000元,質疑控方是否亦認為事主亦不可靠,認為無法穩妥定罪。

彭官表示,報稱被偷走華為手機及MacBook手提電腦的女事主Michelle Brits為誠實可靠的證人,但就接納被告沒有手機及手提電腦密碼,沒有動機將上述器材據為己有,相信被告只是製造挽留與Brits見面的藉口。最終裁定罪脫。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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