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顯示有悔意 郭子豪酒駕被判社服90小時停牌1年
2019-06-11 15:35
TVB藝人郭子豪於本年3月27日,於尖沙咀麼地道近梳士巴利道交界一帶駕駛私家車,其後被警方截查,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錄得酒精度數超出法例限制近1倍,涉嫌酒後駕駛被捕。
今午郭子豪到九龍城裁判法院候判,以黑色西裝現身的他,大方企定讓傳媒拍照,並由經理人陪同下進入法院。
(更新)法官宣判時表示接納感化官的報告,指報告正面而且顯示郭子豪有悔意,亦相指事件有影響到對方工作,相信他已上了一課,故判予郭子豪9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停牌12個月,及需要自費參與駕駛改進課程。法官又告誡郭子豪完成課程及社會服務令,不要再犯,郭子豪聞言說:「清楚。」
其後郭子豪接受訪問,他直言得此教訓後會乖乖做人,努力工作,讓大家看到正面的他。問到有否覺得覺「執返身彩」?他反問此話何解?亦不知今次是否判刑算輕,「法律我不懂,但我尊重法庭裁決,亦會遵守。(鬆一口氣?)未算,因為對司法機構還有承諾。(會否不再飲酒?)只能說不會飲酒及駕車同時進行,始終這一行免不了要應酬喝酒。」
此外,問到可會相約緋聞女友鄧卓殷慶祝?郭子豪說:「她有關心我,大家是朋友。(她有否為你祈禱?)很多朋友都祝福我,也有人為我祈禱。」
案件編號:KCCC1430/2019
建立時間:1446
更新時間: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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