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簽416張支票盜逾1027萬 男會計文員判囚6年

2019-06-11 12:20

與朋友合資經營酒吧及餐廳的男會計文員,因其餐飲業務連年虧損,在2010年至2014年間冒簽416張支票「穿櫃桶底」,盜取僱主旗下2間公司共逾1027萬港元用以「填數」。他上周在庭上承認2項盗竊罪和1項欺詐罪,今早在高等法院被判囚6年。

現年48歲的被告石愛明原受聘於一個餐飲集團,負責管理2間受害人公司、安利達集團有限公司及雋利有限公司的支票簿和銀行月結單。月入1.5萬元的他在2010年1月至2014年11月間,分別從安利達集團及雋利盜去逾461萬元及逾301萬元,又向其他公司職員訛稱有集團子公司急需資金周轉,詐騙逾264萬元。

有公司職員於2015年1月發現,公司戶口結存與月結單數額不符,進而揭發被告在過去多年冒簽支票和偽造月結單資料。被告在東窗事發後2日被捕,在警誡下承認因自己的餐飲業務虧損而犯案。

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在2008年「金融海嘯」後一度想還錢予受害人公司,可惜其酒吧生意毫無起息,犯法後仍無力抵債,2015年被頒令破產。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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