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勞」列為疾病?世衛澄清:講錯了

2019-05-29 14:55

世界衛生組織澄清「過勞」並不屬於病況只是「職業現象」。網上圖片
世界衛生組織澄清「過勞」並不屬於病況只是「職業現象」。網上圖片

世界衛生組織首次將「過勞」認定為病況(medical condition),並納入《國際疾病分類》。但短短相隔一天,世衛就澄清「講錯了」,只把過勞列為「職業現象」(occupational phenomenon)。

外國媒體初時報道,根據最新修定的《國際疾病分類》第11修訂版(ICD-11),世衛將過勞列為病況,界定為因長期無法克服工作壓力而出現的症狀。根據定義,過勞症包括3個特徵,首先是感覺筋疲力竭,其次是對工作產生倦怠感或忿忿不平,還有專業效率降低。

過勞是專門針對職場環境中產生的現象,並不適用於生活上的其他領域。世衛指示醫生要先把適應障礙、焦慮及情緒病排除,才可診斷為過勞。有專家認為,此舉促使企業更重視員工的工作與生活平衡,採取措施防範過勞。

但世衛發言人周二澄清,之前說過勞列入新修訂版是錯誤,稱過勞曾被列入早一份修訂版ICD-10,目前已根據現有研究,把定義改為職業現象。新修訂版上周六獲世界衞生大會通過,自2022年1月起生效。

對於如何定義「過勞」,以及過勞應否被視為一種「病況」(medical condition),專家於過去數十年一直爭論不休。德國心理學家弗羅伊登貝格爾於1974年發表的文章,被視為世上首份對過勞的正式研究報告。

世界衛生組織澄清「過勞」並不屬於病況只是「職業現象」。AP圖片
世界衛生組織澄清「過勞」並不屬於病況只是「職業現象」。AP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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