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同婚明實施 陸委會:大陸同性伴侶可在台「註記」
2019-05-23 20:45
台灣同婚專法明天實施,明日將有數百對同性伴侶到各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台灣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指示,公務員要率先以身作則,對前來辦理結婚登記的新人,不能有任何歧視性言行。行政院發言人谷辣斯・尤達卡表示,明天即將上路的正式書約,沒有「同性」兩個字,也不會出現任何歧視性用語。
目前全球同婚合法的26國,可望在台灣也享有同樣權益保障,但是兩岸同性伴侶想要登記還得再等等。大陸同志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下,符合在台結婚登記的前提條件,目前只能先在台灣已實施「同性伴侶註記」的縣市辦理「註記」。目前大陸地區尚未擁有同性婚姻相關法案,兩岸的同性伴侶,如何改成正式的「結婚登記」,仍須等待相關配套制度。
目前同性伴侶無法在大陸結婚領證,更遑論申請赴台團聚、依親、居留。陸委會副主委陳明祺表示,兩岸同性伴侶結婚,牽涉到入境事由、面談機制和登記程序等,陸委會都在陸續檢視相關的行政管理措施,進行跨部會協調,希望早日促成兩岸同性伴侶結婚的心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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