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補習老師涉摸胸非禮11歲女生 女童作供:佢伸手入我衫摸身後偷笑

2019-05-23 16:58

被告李逸康(右)。 劉曉曦攝
被告李逸康(右)。 劉曉曦攝

男補習老師涉嫌於去年暑假3度在位於新蒲崗的補習社內,伸手入11歲升小六女童衣服內摸索其胸部及肚皮,補習老師否認3項猥褻侵犯罪,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女童憶述事發經過,她指被告「會無端端行埋嚟⋯伸手入我衫入面,成(個上)身都俾佢摸嚟摸去」,女童指被告摸完她身體後更指「唔錯喎」及偷笑。

30歲被告李逸康(LI YAT HONG CHRIS EDMUND) 被控於2018年7月內兩度在香港黃大仙新蒲崗某補習社內非禮女童X,李亦被控於同年8月在同一地點非禮女童X。

控方今於庭上播放女童X的錄影會面紀錄,11歲女童X在社工的引導下憶述事發經過,X從2016年至2018年暑假便到涉案補習社補習,被告李逸康(她稱為康sir)一直為她補習,直至去年暑假期間康sir曾3次伸手入其衣內摸胸。X指第一次事件發生於2018年7月尾,康sir趁其他同學全都去洗手間時「無端端行埋嚟」,雙手從衣物下方伸手入衣內摸其胸口及肚皮,X反抗後康sir再其衣領位置伸手入內摸胸超過4分鐘,X形容她當時「唔知發生咩事,推開佢(康sir)又伸番入嚟」,而康sir 「摸完之後就話『唔錯』,跟住就喺度笑」。

第二次事件發生時,康sir打算行向X時,另一位同學多番調皮地阻止康sir去路,康sir便「好惡好大聲咁叫佢返埋位」,康sir遂伸手入X衣內摸胸摸肚,X反抗後康sir則推她到牆壁繼續摸,X便踎低避開。第三次亦是類似情況,康sir伸手入X衣內摸胸按壓,但X期間推開康sir的膊頭並大力踢向康sir,康sir還擊並踢至X腳致瘀傷。

而女童X在憶述上述3次事件均一直以貌似打麻雀打圈洗牌的手勢去形容被告摸她的手勢,X亦指被告期間曾按壓其胸口數下。X形容她3次均不敢大叫,「好驚,想反抗,驚我大叫佢會打我、驚人哋見到會話畀人聽,好尷尬」,「我驚爸爸媽媽知道咗會好嬲去鬧(康sir),就會成個商場啲人都知道我被人非禮,所以我唔敢同佢哋講」。

女童X在下午被辯方盤問時表示,她指她事後曾告訴父親及兄長自己被補習老師非禮一事,惟父親及兄長誤會為她只被「搭膊頭」故沒有太多反應,反而認為是她不想去補習的藉口。直至終於有契機告訴母親後,母親帶同X與社工會面,社工便提議她們報警處理。當裁判官問女童X校內成績如何時,X指自己上下學期分別考獲全班第一及第二。

辯方指X曾在去年8月16日以Whatsapp 傳送其母親替3歲妹妹洗澡的影片予被告李逸康,而女童X則面帶迷惑不解地指:「無呀,從來都無喎」。

案件明續,女童X將於明天繼續出庭作供,以接受辯方盤問及主控官盤問。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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