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巴司機元朗公路撞斃傷殘女司機判囚8個月 官斥駕駛魯莽

2019-05-17 18:00

女司機當時被撞飛,其義肢更被撞至飛脫。 資料圖片
女司機當時被撞飛,其義肢更被撞至飛脫。 資料圖片

裝有義肢的女司機去年4月駕車經元朗公路往屯門方向時,與輕型貨車發生輕微碰撞,下車察看及與對方商討時,專線小巴司機疑未有察見女司機,雖已即時減速扭軚,仍將女司機撞飛,其義肢更被撞至飛脫,隨後再遭俗稱「吊雞車」的負吊臂貨車輾過左腳,女司機被送院搶救後不治。肇事小巴司機早前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今在區域法院被判處即時入獄8個月,停牌5年。

暫委法官張秀群判刑時指被告林育源雖非以衝紅燈、超速、醉駕等不負責任方式駕駛,但事發前其駕駛方式魯莽,被告欲轉線超車,必須格外留意路面情況。而他駕駛同一路線已有4年,對路面情況應非常了解,其切線後仍未超車,須再返回原線的表現而言,可見決定並不恰當。被告理應可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或改駛慢線。

張官認同被告或有可能受路上的鐵管分散注意力,但鐵管的位置、體積而言,被告不能將所有責任歸咎於鐵管。再者,就死者車輛的損毀程度而言,被告當時雖無超速駕駛,但亦可見是高速向左扭軚。而死者的車輛沒有亮起死火燈或有疏忽,但當日行車視野清晰,顯然而見是因危險方式駕駛引起的後果。

張官接納被告親友所撰的求情信,是個好丈夫、好父親,相信他平日待人有禮,工作態度認真,本次事故非有意為之。張官自言判處監禁,不論時間長短亦非常嚴苛,但考量整體性,判處被告即時入獄8個月。

早前辯方求情指,64歲、現已退休的被告任小巴司機40載,沒有任何刑事或交通案底,本案雖引致人命損失,卻僅是他唯一一次事故。被告當時因見路面有「巨型鐵管」而分神,又顧及車上乘客安全及後方車輛,而未有急剎車,只減速並作出扭鈦動作,導致意外發生。而被告亦感到非常沮喪、自責,至今仍不斷想起死者被撞的情景,亦想向死者家屬道歉。

法庭記者:陳楚琨

建立時間15:54
更新時間18:00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