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12名歷任大律會公會主席發聲明 指「法官把關」屬誤導

2019-05-15 17:40

李柱銘、余若薇等12名大律會公會現任和前任主席發表聯署聲明。資料圖片
李柱銘、余若薇等12名大律會公會現任和前任主席發表聯署聲明。資料圖片

政府修訂《逃犯條例》爭議不斷,立法會內更出現「雙胞胎」法案委員會。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公民黨前黨魁余若薇及公民黨主席梁家傑等12名大律會公會現任和前任主席發表聯署聲明,對政府沒做好恰當的諮詢,硬要通過修訂《逃犯條例》一事,表示十分遺憾。

聲明指,目前香港與其他地區簽訂引渡協議,必須先確定這些地區的刑事法律制度 ,能與香港兼容,程序公平程度媲美香港。一旦修訂《逃犯條例》,就會繞過這些傳統保障。聲明又指,特區政府雖強調,修例後不會任意移交被告人,因為香港法官會把關,但現時法庭審理引渡申請時,無權考慮提出申請的地方是甚麼法律制度和程序,修訂《逃犯條例》不會改變法官這權限。聲明指,所謂「法官把關」屬誤導的說法。

另外,聲明認為, 域外管轄權是一個可取方案,授權香港法庭審理在外地犯謀殺罪的港人,審理修例前的兇殺案亦不違反保障人權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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