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男替狗取名「城管」被處行拘10日 律師指未有違法

2019-05-15 15:50

安徽一名男以「城管」、「協管」替狗取名,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 網上圖片
安徽一名男以「城管」、「協管」替狗取名,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 網上圖片

安徽省阜陽一名賣狗維生的男子,在網上社交平台以「城管」、「協管」替狗取名,於前日(13日)被行政拘留10日。男子事後稱,自己這麼做只是因為覺得好玩。是次事件引發爭議,有律師表示,這樣替狗取名雖然不雅,但並未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

涉事男子姓班,今年31歲,他被警方傳喚後,表示自己很後悔,「我不懂法律,不知道這是違法的。」對此,有網友質疑,「哪條法律規定不能給狗狗起名『城管』?」但也有人認為,班姓男子此舉是對城管、協管群體的侮辱。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新年認為,給狗取名「城管」雖不雅,但未有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公安機關認定尋釁滋事的做法或有不當。

張新年指,本案中所涉的「城管」在生產實踐中通常指的是一類職業,而職業按照大陸現行的法律規定是沒有名譽權的,而且即便涉事男子在網上對其寵物稱呼「城管」、「協管」,也不必然地會對相應「職業」產生侮辱。

城管全名為城市管理執法,是內地城市管理中負責綜合行政執法的部門,職權包括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以及環境保護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務管理、食品藥品監管方面與城市管理相關部分的行政處罰權。

該隻叫「城管」的狗。 網上圖片
該隻叫「城管」的狗。 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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