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警委任證棄後巷 證實為道具

2019-05-14 22:46

深水埗長沙灣道一後巷發現5張警員委任證,後𧬋實為道具。
深水埗長沙灣道一後巷發現5張警員委任證,後𧬋實為道具。

深水埗長沙灣道一處後巷,昨日有大廈保安員巡邏時,發現5張幾可亂真的偽造警員委任證,棄置在木頭車上,以為有歹徒集體冒警犯案,警方接報到場調查,發現證件持證人姓「臨」或用上藝名,追查證實是一家攝製公司道具。

大廈後巷驚見5張偽造警員委任證,惹來冒警犯案疑雲。現場為長沙灣道7至9號大廈後巷,昨晨上午9時,附近一名大廈姓羅保安員巡經後巷,赫然發現木頭車上,被人放置一綑共5張連頸帶的偽造警員委任證,他感到可疑,立即報警。

警員到場調查,發現該5張證件與正式警察委任證大致相同,證的上方正中央印有警察徽號,兩邊分別印有中英字「香港警察 HONG KONG POLICE」及「委任證 WARRANT CARD」,證上印有姓名、職級、照片及編號等,雖印刷粗糙,但幾可亂真。

經細心觀察,五張委任證的UI號碼(警員編號)均屬同一編號,其中兩張均屬於「高級督察明明」,另外三張則屬於一般「警員」,三張卡的照片為不同男子,但他們均姓「臨」,分別是臨浩然、臨浩宇和臨俊熙。

55張委任證的警員編號均屬同一編號,而且有張姓臨。
55張委任證的警員編號均屬同一編號,而且有張姓臨。

警方懷疑這批委任證,是拍戲後臨記遺下的道具物品,遂向附近街坊及店鋪職員查詢近期是否有人拍戲,但證實近日無人在上址或附近拍戲,懷疑是清潔工人棄置,遂檢走返署調查,至昨日聯絡到涉事攝製公司證實是道具,不排除有人不小心遺棄物品。

據本港法例,穿着警察制服及類似制服拍戲、拍照或作表演事宜,制服之定義亦包括儀器、裝備及委任證等物品,事前須向警務處申請許可證,申請時是免費,通常有效期為一天。若觸犯該條例,最高可判罰款1000元或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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