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衞函《華爾街》重申煽動投白票違法

2021-12-03 06:43

曾國衞提醒,按香港法例,在選舉期間公開煽動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屬違法。資料圖片
曾國衞提醒,按香港法例,在選舉期間公開煽動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屬違法。資料圖片

美媒《華爾街日報》日前就香港選舉發表評論文章後,政制局局長曾國衞即去信《華爾街日報》編輯,反駁文章內容與事實不符,形容是「毫無根據的假設」。

曾國衞在信中重申,原定去年舉行的立法會選舉是因為疫情理由押後一年,並非報章所指的因為區議會選舉結果。對於該報指「港人如公開示威將面臨嚴重的懲罰」,他強調此說法非旦不是事實,且屬散布謠言,《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已明確規定港人的基本權利和自由,包括集會、遊行和示威自由受保障。

曾說,在新選制下,對政府政策持不同意見的人士只需遵守《基本法》和宣誓效忠特區都可參與體制,而且世界各地的公職人員都需要宣誓,所以該報說「北京實施新的選舉規則、所有人參選都要獲得共產黨事先批准」的說法,並不正確。

他又對該報聲稱「抵制選舉和投白票是香港人表達立場的最後方式之一」的講法,感到震驚,他提醒,按香港法例,在選舉期間公開煽動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屬違法,港府會保留採取必要行動的權利,不論煽惑行為發生在香港或境外。

維港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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