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香港報告》:檢討英法官來港作用
2020-11-24 07:20
英國政府向國會提交《香港半年報告書》,指北京在香港實施《港區國安法》,及取消候選人參選立法會、現任議員資格,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且《港區國安法》亦有損害香港司法獨立的風險。外相藍韜文在報告更提出,英國當局開始與大法官及英國最高法院院長韋彥德初步探討,如果司法獨立受損害,考慮在甚麼情況下不再讓英國法官擔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
藍韜文在報告書中,形容《港區國安法》令人不寒而慄,允許特首林鄭月娥去任命法官審理特定案件,且北京在無任何獨立監督下對某些案件擁有管轄權。英國將密切監視香港實施《港區國安法》執行情況,以及其對英國法官在香港司法系統中作用的影響。報告又關注,香港當局取消十二名反對派候選人參選立法會的資格、延遲選舉,及拘捕七名時任和前任泛民立法會議員,涉政治動機,再罷免四名時任立法會議員,引發泛民議員大規模辭職。報告並指,高叫或展示政治口號的示威者,涉遭香港警方威脅拘捕,令市民在行使自由時會自我審查,產生寒蟬效應。
藍韜文表示,香港目前局勢是自回歸後最令人憂慮,縱使可能複雜及困難,他呼籲當局開展溝通並推動社會修補撕裂。
維港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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