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律政司停用無動物法知識外判律師 愛協倡設機制支援查虐動物

2020-10-04 07:49

香港愛護動物協會主席關家穎希望律政司停止使用對動物法律沒有專門知識的外判律師處理案件。
香港愛護動物協會主席關家穎希望律政司停止使用對動物法律沒有專門知識的外判律師處理案件。

深井豪景花園約三十隻動物被擲下死傷慘案,律政司決定「放生」兩名住客疑犯,惹社會群起攻之。香港愛護動物協會主席關家穎直言,現行檢控門檻過高,希望律政司停止把虐待動物案件交給沒有動物法律專門知識的外判律師處理,並須設立一個支援機制協助執法部門就案件進行調查及檢控。 

關家穎在《香港家書》提到,本港至少有十條與保障動物福利有關的法例,但只有一條針對防止虐待動物,加上檢控門檻較高,執法部門在調查及檢控時又因欠缺專家支援,部分案件無疾而終。協會每年收到約九百宗虐待動物投訴,當中只能將約六十宗個案提交警方立案跟進。從投訴數字亦可見到,市民具有舉報虐待動物案件的意識,但當案件交予執法部門後,最後只有少數會提控,法庭判處的刑罰也未見有阻嚇力。

所以,協會希望政府能夠建立一個支援機制,向執法部門人員提供專家意見,讓他們能更充分使用法例所賦予的權責。她解釋,動物法例很專門,政府必須設立一個中央諮詢機構,讓執法部門包括調查及檢控人員在跟進虐待動物案件時,能向一個包括動物福利專家、動物福利科學家及技術專家組成的小組徵詢意見。「我們亦希望律政司停止使用對動物法律沒有專門知識的外判律師處理案件,在一些早已設立『動物虐待個案專家檢控小組』的國家,他們往往能有效地對殘酷對待動物的罪行作出檢控。」

香港何時能成為一個「動物友善」城市?她相信,為受虐動物討回公道只是最基本的起點,政府更需在最高層次制訂整體的動物福利政策方針,於規劃大型項目時由跨局和不同部門應盡早合作,杜絕任何或會導致動物福利受影響的情況。

維港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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