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十.一遊行 警發反對通知
2020-09-26 08:26
警方反對民陣申請十.一遊行,是連續第二年就十.一遊行發出反對通知書。民陣會就結果上訴。
警方提出,警務處處長認為有需要為維護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和保護他人權利和自由,在四人限聚令下,公眾遊行不受豁免,舉行大型遊行會增加參與者及市民感染風險,對所有市民的生命及健康構成重大威脅,危害公共安全及影響他人權利。
警方又稱,民陣自去年六月起舉辦多次公眾集會及遊行,在期間和結束後都出現暴力事件,且今次的遊行地點十分接近容易受衝突或暴力影響的高風險建築物,例如港鐵站、警察總部等,有理由相信遊行人士會偏離原定路綫,故發出反對通知書。警方並警告,任何人士在無合法權限或無合理辯解下,明知而參與或繼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是違法。
民陣原擬十月一日下午二時,由銅鑼灣東角道出發,經軒尼詩道、金鐘道、德輔道中,以中環畢打街、遮打道為終點。
維港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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