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想未來—第三屆深港澳青少年創意設計大賽

2024-11-14 15:00

>> 立即參加:https://bit.ly/40K9PZ6 

深港澳青少年創意設計大賽(青創大賽)為深港澳三地中小學生而設,由深圳創新創意設計發展辦公室、深圳市文化創意與設計聯合會、深圳青年聯合會、香港星島新聞集團、澳門文化推廣協會、澳門中華民族文創學會共同主辦,旨在進一步加强基礎教育交流合作,推動青年人交往交流、交心交融,支持港澳青年融入國家、參與國家建設。

經過近2年的精心打磨,第三屆青創大賽新聞發佈會已於11月上旬在深圳市政府新聞發佈廳圓滿舉行,更邀請到深圳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劉文斌、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深圳聯絡部副主任伍俊斌、澳門立法會議員羅彩燕、深圳市文化創意與設計聯合會會長李小甘、香港星島新聞集團行政總裁兼社長蔡晋及深圳市政協、市教育局領導,有關區、部門負責領導們出席啟動儀式,可見大賽規模更大並已成功在深港澳三地引起熱烈反響,成為大灣區青少年創意設計活動的重要品牌,深受認可。

是次比賽亦由中共深圳市委宣傳部、深圳市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工業與信息化局、深圳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共青團深圳市委員會及澳門特別行政區教育及青年發展局作為指導單位。

一、年度主題:交流交融 創想未來
推動深港澳三地青少年交往交流並激發創新創意激情、促進三地創意設計產業發展;增強港澳青少年對祖國的認同感,鼓勵三地青少年結合在地的文化與風俗,共同描繪大灣區未來的宏偉景象及豐富灣區人文精神內涵。

二、參賽資格
深港澳三地19歲或以下在校學生及青少年

  • 新星組(小學組):小一至小六
  • 新銳組(中學組):中一至中六及其他19歲或以下青少年
  • 接受個人或團隊方式參加
  • 每個項目可配 1-3 位指導老師,對學生開展項目研究給予輔助性指導。

必須在 2023 年 3 月 2 日23 ∶ 59前,在大賽官方網站上完成登記及提交
相關文件

所有參賽者應為至 2025 年3 月 2 日仍登記在冊的在校學生,且年齡至 20245年 3 月 2日不超過19 歲(含 19 歲),報名組別應選擇本人 2024 年下半年就讀的年級。

三、作品類別
參賽作品包含但不限於以下形式:
(一)科技新發明:教學類及家居類用品、智慧化產品、3D模型,方便日常生活或解決難題的物件及裝置等
(二)創意新媒體:多媒體互動、影像、動畫、遊戲、小軟體、小程式等
(三)設計新視野:海報、插畫、服裝配件、手作等 
(四)科幻新世界:科幻小說、科普作品


四、報名登記
參賽者須於北京時間 2025 年 3 月 2 日 23∶59 前,在大賽官方網站上
透過以下步驟完成登記及相關文件的提交︰

  1. 註冊及建立帳戶,閱讀並同意此活動的條款、條件和規定 ;
  2. 登入帳戶,填寫並上傳作品相關資料,填寫參賽者及指導老師信息(填報資訊不全的,視為無指導老師),保存並提交;
  3. 接到「通過初審」的通知後,登陸個人帳戶,按郵件提示上傳相應的終審資料、證明文件、承諾書等其他郵件要求文件;
  4. 郵寄實物,郵寄資訊將在初審結束後發送至註冊帳戶的“聯絡人”郵箱。收到通知的參賽者郵寄作品實物時需郵寄至主辦單位指定倉庫,請勿寄送至主辦方,否則視為未收到。

註:
1. 曾參與過往兩屆深港澳青少年創意設計比賽的作品不得重複報名。
2. 參評者在通過初審後,須登陸個人帳戶上傳作品的終審材料(含展板檔及不超過3分鐘演示視頻)。其他證明檔及承諾書等郵件要求檔可在青創大賽官網 “下載”欄下載模版並提交。
3. 如需要寄送實物,請在接到“通過初審”的通知後再安排寄送。寄送時先登錄報名系統,下載“青創大賽嘜頭”,填寫、列印並貼在包裹外部。
4. 選擇自送作品的參賽者請耐心等待主辦方郵件通知作品自送的相關資訊。

五、初審階段作品及資料規格要求
1. 照片:所有照片均可透過網站提交,每件作品最多可上傳不超過 10 張照片,每張尺寸不得大於2Mb, JPEG 或PNG格式,精度300dpi以上。照片必須為實體或實景拍攝。
2. PDF文件:可線上提交,每個文件不得超過20Mb。
3. 影片:可在線上提交,每條不超過3分鐘,檔案大小不超過100Mb,MP4格式。如包含非原創音樂則必須提供著作權使用證明。
4. 科幻小說等文字創作,參賽者需提交正文字數應不少於2000字、不超過6000字,在大賽官網上須提交PDF格式。科幻小說等文字創作須提交查重報告(知網、萬方、PaperPass)。
5. 動畫或其他應用程式:參賽動畫高畫質影片檔案或大型程式檔案可聯絡主辦單位透過郵件或網盤發送。

註:終審階段所需要提交的展板、視頻及作品實物規格要求可查閱官網參賽細則。

六、費用
登錄報名及提交作品無須付費,但參加者須自行承擔作品運輸所產生的物流、保險及清關等費用。

七、評審標準
創新性:具有原創性,提出解決問題的新方法或對事物的設計或使用方面進行改進和創新;
實用性:突顯創意思考與實踐,利用創意設計解決生活中的問題,具有改善環境、滿足永續發展城市生活理念的潛力;
邏輯性:具有合理性,提供合理正確的方法,符合科學理論依據,切合主題;
前瞻性:具有實驗性和探索性,在前沿科技和互聯網技術、思維的運用上尋求突破和創新。


八、評審流程
評審團由深港澳三地共 12 位專家組成,主要根據參賽者提交的作品實物、圖像以及輔助資料進行評審,分初審和終審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 : 初審
以城市為單位,透過網路評審遴選出該城市兩個組別分別排序前 15% 的參賽者進入終審。
第二階段 : 終審
現場評審,評審團將會在深圳召開評審會議,鼓勵進入終審而未遞交實物的參賽者補交實物,評審團將透過作品實物及其他輔助資料評選產生所有得獎者。

評分排序第 1名至 4名為金獎,5名至12名為銀獎,13名至 24名為銅獎,
25 名至 44 名為優秀獎,45 名至 64 名為提名獎。

 

九、獎項
新星組(小學組)

金獎:4 個,每個獎勵價值約 5,000 元港幣的獎品,以及獎盃和證書;
銀獎:8 個,每個獎勵價值約 3,000 元港幣的獎品,以及獎盃和證書;
銅獎:12 名,每個獎勵價值約 1,000 元港幣的獎品,以及獎盃和證書;
優秀獎:20 名,每個獎勵價值約 800 元港幣的獎品,以及證書;
提名獎:20 名,每個獎勵價值約 500 元港幣的獎品,以及證書;

新銳組(中學組)
金獎:4 個,每個獎勵價值約 8,000 元港幣的獎品,以及獎盃和證書;
銀獎:8 個,每個獎勵價值約 5,000 元港幣的獎品,以及獎盃和證書;
銅獎:12 名,每個獎勵價值約 3,000 元港幣的獎品,以及獎盃和證書;
優秀獎:20 名,每個獎勵價值約 1,000 元港幣的獎品,以及證書;
提名獎:20 名,每個獎勵價值約 600 元港幣的獎品,以及證書;

最佳指導老師 / 指導團隊獎:8 個,每個獎金約 20,000 元港幣並頒發榮譽證書給兩個組別金獎得獎者的指導老師 / 指導團隊。

最佳組織獎:3 個,頒發榮譽證書給申報作品中獲得獎項最多的學校或機構。

最具人氣獎:
新星組(小學組):10個,每個獎勵價值約2000元港幣的獎品以及證書;
新銳組(中學組):10個,每個獎勵價值約2000元港幣的獎品以及證書。

香港區特設獎項
1. 電子參賽證書:所有成功邀交作品的學生可獲得(以參賽時所填寫的姓名為準);
2. 最踴躍參與獎(香港區)(新星組及新銳組各3個):成功邀交作品量最多的首三名學校 / 單位可獲得。


註:
1. 獎項數量將依資金到位情況適當調整;
2. 如得獎者為團隊參賽,可委派一位得獎代表領取獎品;
3. 所有獎品價值及獎金均為人民幣稅前金額,得獎者均需依法繳納所得稅,並由秘書處代繳代扣所得稅後發放獎品、獎金;
4. 所有獎品由執委會指定,秘書處統一購買和發放,不得兌換現金、找零、調換等;
5. 獎金將在頒獎典禮結束後,依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財稅規定及流程,透過銀行轉帳方式發放,期間因政府撥款及銀行支付等手續,或需最長6個月時間(若因政府撥款時間延後,則發放獎金及獎品的時間相應順延)。獲獎者須及時向主辦方提供獎勵發放所需一切材料,如出現材料遞交延誤或獎勵接收方變更等獲獎者造成的情況,主辦方有權順延獎勵發放時間並擁有最終解釋權。
6. 深圳的獎金接收方可使用組織或個人帳戶,港澳地區獎金接收方僅可使用個人帳戶。若獎品及獎金接收方與報送方為不同組織或個人,則需額外提供由報送方簽字蓋章的書面授權書。
7.“最具人氣獎”旨在表彰在創意方面獲得較高人氣的作品。本獎項將通過公眾投票產生,最終根據作品的得票數來確定獲獎者,具體投票管道詳見官網通知。 獲得人氣獎的作品同時也可以獲得其他獎項。

十、日程表
2024年11月初,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徵集公告並舉行啟動儀式;
2025年3月2日,截止報名;
2025年3月3日至 9 日,初審選出前 15% 作品;
2025年3月15日至 16日,終審選出所有獲獎者;
2025年5月上旬舉行頒獎典禮;
2025年5月至8月三地巡迴展覽及參觀交流等系列活動。


十一、交流活動及宣傳推廣
(一)參觀交流
為鼓勵獲獎者互相交流學習、共同提高深港澳三地的創意設計水平,將舉辦「設計之旅」活動,組織獲獎者參觀深圳設計周、香港設計營商周、深澳雙創周等重大創意活動;參觀考察三地的文創街區、重點場館、地標建築等;大賽還將聯合深港澳三地的知名設計公司、時尚品牌、科創企業、藝術文化機構等開展深港澳學生寒暑假實習、參觀活動或志工計劃,邀請獲獎者參與。


(二)教育培訓
為推動三地職業教育、基礎教育合作,將舉辦設計教育系列講座,邀請深圳大學等高等院校的設計專業教師為獲獎者授課,同時舉辦工作坊等寓教於樂的活動。

(三)三地巡展
根據實際條件擇機在三地部分參與學校舉辦巡迴展,組織獲獎者及其優秀作品參加巡展。


十二、注意事項
a. 參賽者請依就讀學校/戶口所在地選擇參賽區。如以團隊參賽,團隊成員均須來自於深港澳三地,並以參賽項目發生地為參賽賽區。同作品不得在不同賽區重複申報,一經發現直接取消參賽資格。
b. 參賽作品及其輔助資料(含作品演示視頻和展板)不得出現作者就讀學校、指導教師姓名等信息,不得出現涉嫌侵犯知識產權和個人隱私權的內容。
c. 評審資料中的文字語言必須為簡體或繁體中文。
d. 海報、畫冊、小說、作品集、USB、易腐物品、液體類物品等一律不退還。
e. 需要到現場安裝的參賽者須自行準備安裝佈置的工具和材料,所有自帶物料請自行保管妥當,如有遺失或損壞,主辦方不承擔相關責任。
f. 主辦方將盡可能採取一切預防措施確保作品獲得妥善處理,但不為參賽作品運送過程之遺失或損壞承擔任何責任。遺失或損壞的作品將無法參加評選。
g. 參賽作品在主辦方或主辦方指定的場地將受到合理的看管,但在主辦方並無疏忽的情況下,主辦方無須為參賽作品所受的任何損壞或遺失負責。為免產生歧義,主辦方與參評者在此同意,任何表面的生銹、氧化、變色、或者其他因受濕氣所引致的類似情況,一律不被當作損壞,而是參賽作品的固有物特質,主辦方無須為此類情況負責。
h. 考慮到手工類作品本身的不穩定性,為了有效規避此類作品在收寄、組裝、調試、擺放等過程中產生的損壞風險,主辦方建議參賽者自送至終審現場並親自組裝調試,具體情況請參評者自行評估。主辦方與參賽者在此同意,此類作品在展覽和評審期間發生任何損壞,主辦方無須負責。
i. 為保證大賽評審、展覽等活動的正常進行,所有參賽者不可在大賽巡展完成前要求回寄其作品。
j. 主辦方或指定物流商將會在巡展完成後通知所有參評者取回所提交作品,參評者須承擔作品離開倉庫或其他指定場所後產生的相關費用。參賽者需在收到通知後15個自然日內完成取回。如參賽者未在給定期限內取回作品,則由主辦方自行處理,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或索賠。
k. 參賽者提交作品之前,已仔細閱讀上述條款,充分理解並表示同意,本次大賽的主辦方擁有對以上條款的最終解釋權及所有獲獎決定的最終裁定權。

十三、條款及條件
請詳細閱讀以下關於第三屆深港澳青少年創意設計大賽的條款及條件。凡報名參加本次大賽的參賽者及機構,均自動視為接受本活動的以下所有條款及條件。

1. 所有參賽作品須符合世界各國的道德和倫理的普遍標準,同時符合本次活動主旨、主題以及規定。主辦方有權拒收任何不符合以上標準的作品。
2. 參賽者應聲明並保證所提交作品是獨立或共同原創或委託創作,並沒有違反、破壞、損害或侵犯任何第三者的財產利益或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合同的權利、使用者的權利、著作權、專利權等知識產權權利和其他權利)。參賽者自願同意主辦方不承擔對於任何因違反上述聲明和保證而可能造成或已經造成的訴訟、索賠、損失、破壞而造成的一切賠償費用。若事後證明已登記或已獲獎的參賽者侵犯了第三方的權利,參賽者將在第一時間被取消參賽資格,其所有參賽作品也會從候評作品中撤出,其獲獎資格(包括獎金)將被取消。
以上責任條款適用於由主辦方和主辦方提供的與參賽者參與本獎項有關的一切事宜。
3. 主辦方對本次大賽的參賽作品享有推介、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推廣、宣傳等權利並有權以任何方式免費利用所提交作品進行與獎項有關的合理活動,包括但不限於以任何尺寸使用、複製、刊登或出版參賽作品(包括但不限於手工製品、繪圖、工藝圖、原圖、攝影照片、視頻、草稿、幻燈片、雕刻品、模型、原型、印刷或數碼資料)於網站、出版物、數碼光碟、電腦軟體發佈、展覽及任何其他合適的非商業活動、場合及印刷刊物,不再另外支付酬勞、專利費用或其他任何費用。除主辦方和參賽者授權外,任何單位、個人和第三方不得將本次參賽的作品進行再設計、生產、銷售、宣傳、出版、展覽及其他形式的推廣、宣傳等,主辦方及作者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有必要再次鄭重聲明:與作品有關的所有權利僅歸於提交該作品的參評者。 主辦方對作品的使用、處理,僅用於與大賽有關的非商業性質活動,包括展覽、賽事推廣等等。
4. 主辦方保留部分獎項空缺或減少的權利。評審團的決定將為最終決定。本獎項不設上訴機制。
5. 主辦方保留以任何理由取消、推遲或提前舉行部分或整個活動的權利;主辦方並不需要就有關決定向參賽者、指導老師或提名機構償還或賠償任何費用;所有提交的資料將不予退還。
6. 獲獎者須同意其參賽作品在當屆活動結束後一年內, 按主辦方決定展出,並同意按主辦方要求提供資料以供日後活動使用,包括但不限於報告、宣傳推廣及展覽。
7. 獲獎者須同意日後應邀協助主辦方推廣本獎項,並參與相關的推廣活動。
8. 所有參賽者如擬使用本獎項標誌作印刷用途,須事先獲得主辦方的批准。
9. 本細則中的條款及規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對因本賽事產生的爭議具有排他性管轄權。
10. 本細則中的條款及條件以中文簡體和繁體訂立及發佈,如有不同甚至衝突,以中文簡體版為准。
11. 本次大賽最終解釋權歸深圳市文化創意與設計聯合會所有。

註:具體細則內容以官網(www.shm.design)公佈為準。

香港賽區聯絡方式
深港澳青少年創意設計比賽秘書處
WhatsApp短訊查詢電話:+852 6733 6400
電郵:[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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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往兩屆大賽相關:
首屆大賽香港區頒獎典禮 - https://www.stheadline.com/society/3234408/ 
第二屆大賽香港區頒獎典禮 - https://www.stheadline.com/society/334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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