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專員公署:將主動聯絡了解

2025-04-03 00:00

「健美站」張姓負責人稱「絕對不會強逼客人消費」。
「健美站」張姓負責人稱「絕對不會強逼客人消費」。

有苦主質疑,「雅典娜」疑擅自把客戶的個人資料轉交「健美站」等公司,有違反《私隱條例》之嫌。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指,會主動聯絡相關機構了解事件。

私隱專員公署回覆本報指,會主動聯絡相關機構了解事件,並指由2022年至今年3月,共接獲119宗有關「個人資料轉移予第三方」的投訴;一般而言,所有機構在港收集、持有、處理或使用(包括披露和轉移)個人資料時,均須遵從《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當中6項保障資料原則的規定;除非得到資料當事人訂明同意,否則個人資料只限用於收集時述明或直接相關的目的。

公署亦提醒,若服務提供者結業,客戶可以直接要求相關機構刪除他們的個人資料。

翻查資料,若資料使用者違反保障資料原則,公署或會發出執行通知,要求資料使用者採取步驟糾正違規行為,採取必要補救措施。若違反執行通知,即屬犯法。不過,有苦主憂若作跟進,會損失更多金錢。

北區區議員吳耀祖亦有接獲苦主投訴,一直與各部門跟進情況。他指,日前與苦主到公署查詢,有苦主擔心若進一步糾正,「健美站」須刪除「雅典娜」的客戶資料,其新購療程套餐或「血本無歸」。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本網站正使用 Cookie

我們使用 Cookie 改善網站體驗。 繼續使用我們的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 Cookie 政策。 Cookie 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