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數及反申索部分成立 「齊惜福」須付逾6.3萬

2025-04-01 00:00

梁唐青儀發起及贊助的慈善機構「齊惜福」,遭室內設計公司入稟追討工程費。
梁唐青儀發起及贊助的慈善機構「齊惜福」,遭室內設計公司入稟追討工程費。

由前特首梁振英夫人梁唐青儀發起及贊助的慈善機構、社企「齊惜福」,在2021年11月起被室內設計公司3度入稟追討逾21萬元工程費,「齊惜福」反指對方未有依照合約完成裝修,提出反申索逾200萬元。梁唐青儀庭上力陳申索方拖延工程進度,稱「點對得住捐錢俾我地嘅善長」。審裁官李毅昨在小額錢債審裁處裁定雙方部分申索成功,扣除反申索款項,「齊惜福」一方需支付逾6.3萬港元。
冷氣工程測試未完被驅離

李官宣讀判決時,指因申索方確實有履行部分雙方合約列明的工程,因而下令「齊惜福」須向申索方支付95220.5元。相反,李官同意申索方為無電力牌照承辦商,故下令申索方須向「齊惜福」支付32100元。雙方部分申索成功,扣除反申索款項,「齊惜福」一方需支付逾6.3萬港元。

李官引述合約內容稱,申索方確實有在施工地點安裝掣箱、冷氣及就廚房士多房明渠等作施工。儘管「齊惜福」指控冷氣裝置有損壞,及沒有安裝雪種等,皆因「齊惜福」在冷氣工程測試未完成前,已經將申索方驅離,而且申索方從未提及不願完成工程,故下令「齊惜福」須向申索方支付工程費用。相反,「齊惜福」沒有足夠證據顯示部分反申索理由,故下令部分反申索撤銷。

申索方為「意.建築」(I ARCHITECTS LIMITED),被告為齊惜福(Food For Good Limited)。申索方就麗閣邨地舖單位電力供應、裝修及冷氣設備工程,向「齊惜福」追討工程欠款及訟費。申索書指,申索方於2021年1月至6月與齊惜福協議相關工程,同年8月已完工,但「齊惜福」拖欠尾數,金額總數達37萬元,由於小額錢債審裁處每宗案件的最高申索額為7.5萬元,故申索方只就提出的3宗案件向被告方追討合共217220元,餘額放棄。

「齊惜福」的反申索原因包括,冷氣工程未能完成、冷氣系統沒接駁電力,須由第三方完工、更換掛牆冷氣機連安裝;申索方未能完成合約項目,令「齊惜福」需安排其他公司完成項目,未能如期營業,預繳合約費用超過已完成工程項目費用等。案件編號:SCTC39015/2021,3792、503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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