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華出售聯營項目股份官令臨時清盤人決定

2025-03-15 00:00

有78年歷史的本港老牌承建商保華建業。
有78年歷史的本港老牌承建商保華建業。

在港屹立78年的老牌承建商保華建業集團,旗下保華建築有限公司早前遭多間建築公司入稟呈請清盤。與保華建築合作進行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一期)智能停車場項目的怡和機器有限公司,上周五向高等法院成功申請認可命令,好讓中集智能停車及怡和機器兩公司繼續完成工程。向保華建築批出北大嶼山廢物轉運站工程的環保署,早前反對保華建築向瑪星實業出售有關股份,要求保華建築更改股份轉讓契約,把股份出售予粵豐環保電力有限公司,法官夏利士就此下令有關股份轉讓爭議交由臨時清盤人處理。 

法官夏利士在判詞提到,專營建築工程的保華建業集團在香港歷史悠久,但由於現時面對嚴重財困,正面臨債權人的多份清盤呈請。而法庭已在今年2月21日下令保華建築有限公司(Paul Y. Construction Company Limited)進入臨時清盤程序,任命羅兵咸永道的蘇文俊和庄日杰,成為保華建築有限公司的共同及各別臨時清盤人。

保華建築有限公司在2021年,與中集承建子公司中集智能停車、香港怡和機器有限公司聯合中標香港國際機場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智能停車場 A(1期)項目,三方在2021年10月22日正式簽約。怡和機器有限公司上周五向高等法院申請認可命令,要求法庭允許兩家合資公司中集智能停車及怡和機器有限公司繼續完成合約工程,以便從機場管理局收款後向分判商付款以完成工程。

另一方面,保華建築2023年與粵豐環保電力有限公司合作,獲得由環保署批出的北大嶼山廢物轉運站及離島廢物轉運設施第二期延續合約,設計及建造北大嶼山廢物轉運站及離島廢物轉運設施的翻新及提升工程,提升氣味控制系統、純電力推動的廢物貨櫃運輸船及整體運作的能源節約管理等。

保華建築在此計劃的合資企業中持有35%股份,但由於保華建築面對財務困難,故在2024年1月試圖向瑪星實業有限公司(Master Star Industrial Limited )以3500萬港元出售該35%股份,保華建築已收到瑪星實業1000萬港元首期,若轉讓契約未能實行,保華建築則需向瑪星實業退還該1000萬港元。
環保署反對保華出售有關股份

環保署反對保華建築把該35%股份出售予瑪星實業,認為保華建築應把該35%股份出售予粵豐環保電力有限公司,讓粵豐環保電力繼續北大嶼山廢物轉運站工程,要求保華建築更改股份轉讓契約。

法官夏利士認為臨時清盤人有權處理與公司業務相關的任何交易,以保障無擔保債權人的潛在回報,遂下令北大嶼山廢物轉運站工程的股份轉讓爭議交由臨時清盤人處理。

案件編號:HCCW 10/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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