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行政院副院長涉賄案 檢方求刑12年

2024-08-28 00:00

今年7月9日鄭文燦步出桃園地院,神情嚴肅。
今年7月9日鄭文燦步出桃園地院,神情嚴肅。

民進黨的台灣前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涉嫌在桃園市長任內就土地用途變更受賄500萬新台幣(約120萬港元),案件昨日偵查結束。檢方以近10萬字細數鄭文燦等11人的罪行,其中以貪污罪起訴鄭,請求重判12年。偵辦期間,檢方在鄭文燦寓所睡房暗櫃搜出678萬元(約165萬港元)現鈔,將另案調查財產來源不明罪。
臥室搜出678萬台幣

57歲的鄭文燦原是綠營政治明星,獲前領導人蔡英文賞識,曾被點名是黨內布局2026年地方選舉熱門人選。他曾任桃園市長8年,去年初調任行政院副院長,今年5月獲領導人賴清德任命為海基會董事長,但履新一個月即下台。

鄭文燦案源於桃園華亞科技園區旁一塊農地。2017年,地主向桃園市政府申請自辦市地重劃,過程中,鄭文燦疑似收受地主、台塑集團顧問廖俊松等人500萬元(新台幣,下同)。儘管次年8月因申請未過,鄭將錢退還,但檢調懷疑鄭是在得知受到監聽後急忙退款。

桃園地檢署昨日指出,經調查,鄭文燦除收受500萬元土地開發匯款外,2018年還收取楊姓男子等人轉交政治獻金600萬元。這兩筆錢在鄭文燦得知行賄廖姓男子電話被監聽,廖又指示兒子追問土地開發進度後退還。

此外,檢方在鄭寓所主人房邊柱旁暗櫃內,發現以2個上鎖保溫袋藏放之現鈔678.5萬元。由於鄭文燦無法清楚交代來源,當局將另案偵辦財產來源不明罪。

檢方指整個土地開發弊案涉及不法利益高達24億元,痛斥鄭文燦位高權重卻和行賄者裏應外合,將土地開發之全民利益,坐享為私人金庫,惡性重大,被捕後更矢口否認,辯稱遭他人誣陷,決定依貪污罪嫌起訴並具體求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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