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抗爭前夕黎智英單月斥300萬谷文宣
2024-05-08 00:00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昨進行第71日審訊,控方傳召前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出庭作供。周供稱,黎智英於2019年5月的個人開支中,有一筆名為「Mark’s Project」的300萬港元支出,周認為是給予Mark Simon進行海外文宣所用;Mark Simon另曾向周解釋,陳梓華「幫黎生手做咗嘢」,故黎智英便把旗下離岸公司連戶口100%轉讓予陳梓華作為酬勞。
周達權先後曾因欺詐罪及勾結外國勢力罪被捕,周在2020年12月2日與黎智英、壹傳媒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控一項欺詐罪,周達權在2022年2月16日獲准豁免起訴,條件是他需在黎智英所涉的欺詐、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發布煽動刊物三案中,作出真實及完整的供詞。
須向黎智英匯報公司日常事宜
力高財務由黎及Mark Simon決策
周指他在2019至2021年期間,以信託方式代黎智英持有力高的部分股份,但力高的財務事宜及所有交易均由黎智英及Mark Simon決定。在2020年2月周達權與Mark Simon按黎智英批准付款要求,在會計部發出的力高支票上共同簽署,向陳梓華支付港幣80273元。周憶述黎智英「無講到」為何要簽該支票。
控方展示從周電腦內搜出的電郵,顯示周發電郵予黎智英,交代黎於2019年5月的個人開支簡表,黎在2019年5月的個人開支為607萬港元,當中一項名為「Mark’s Project」的支出為300萬港元。周供稱,該300萬港元是給予Mark Simon「做一啲project」,「Mark無同我講,我係唔會去問,但我估個時係2019年6月,都會係海外文宣嘅」。
黎曾向壹傳媒集團借一億貸款
黎智英在2019年6月的個人使費簡表,則顯示黎智英向壹傳媒集團借出一億元貸款,亦向加拿大公司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轉帳85萬美金。另外,黎智英把其全資擁有的BVI離岸公司LACOCK Inc.的股權、銀行戶口及董事職位全部轉讓予陳梓華,周憶述他當時只是LACOCK Inc.的掛名股東及董事,Mark Simon亦交代過陳梓華「幫黎生做咗嘢」,故獲LACOCK Inc.作為報酬。
案件編號:HCCC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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