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德根女兒無權居住清水灣豪宅

2023-05-13 00:00

已故遠東集團創辦人邱德根及女兒邱美琪。
已故遠東集團創辦人邱德根及女兒邱美琪。

(星島日報報道)已故遠東集團創辦人邱德根女兒邱美琪 ,於2020年4月被頒令破產,其位於清水灣岩頭沙的四層獨立屋由破產受託人接管。惟邱美琪及傭人被發現居住在逾萬呎花園地庫,又養狗逾十隻。陳嘉信法官昨頒布書面判詞指,邱美琪及傭人無權佔用該花園,有違政府租約,故批准臨時禁制令,禁止邱美琪居住於花園,下令十多隻狗隻需被帶走,並交還花園予破產受託人,而邱美琪及前夫只准在每天早上九時至下午五時的時間進入花園。
原告為涉案獨立屋的合法持有人Marspan Limited,三名被告為邱美琪、任何佔用涉案花園的人士,以及邱美琪的第一任前夫Tan Wai Kee。高等法院法官楊家雄早前已批出另一臨時禁令,下令邱美琪及佔用涉案花園的任何人,均不得在花園內興建任何建築物、構築物、圍封牆及圍欄。
僭建花園地庫設備齊全

陳嘉信法官在判詞中提到,涉案花園佔地約1070平方米,是原告向政府以短期租約租借,租約訂明土地只可作私人花園、貯物室及廚房用途。邱美琪破產後由破產受託人接管,原告早前發出收樓令及財物扣押令,帶同法院執達主任到涉案獨立屋收樓時,邱美琪拒絕離開並叫來代表律師阻止他們進入獨立屋,原告報警處理後,邱美琪鎖閘並聘請保安員看守花園。

原告在2022年7月成功收樓,但邱美琪及傭人卻居於涉案獨立屋外、非法僭建的花園地庫,內有客廳、飯廳、廚房、睡房及浴室、電視機等傢俬齊全。

邱美琪承諾花園只會作私人花園、貯物室及廚房的用途,不會用作居住用途,前夫則指他與邱美琪在1993年離婚後,一直授權她使用該花園並打理園藝,原告則認為前夫只授權邱美琪打理園藝,並不包括養狗。
需帶走花園內十多狗隻

陳官考慮證據後下令邱美琪不得居住在花園,邱美琪及傭人需帶走花園內十多隻狗隻,交還花園予原告,邱美琪及前夫只可在每天早上九時至下午五時的時間進入花園。案件編號:HCMP 96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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