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新交通法實施 有條件允全自動駕駛

2023-04-03 00:00

福井縣永平寺町獲批准的L4級自動駕駛汽車。 
福井縣永平寺町獲批准的L4級自動駕駛汽車。 

(星島日報報道)日本修訂的《道路交通法》上周六起實施,允許在特定條件下汽車全自動駕駛,即「Level 4」(L4級)自動駕駛。

L4級自動駕駛的定義,是在特定條件下,例如在人口稀少地區、滿足天氣條件等,汽車可完全自動駕駛,車上沒有司機,在出現障礙物時系統會自動停車。
出現障礙物系統自動停車

修改後的《道路交通法》設想在限定地區開展自動駕駛服務,提供服務的企業通過車載攝影鏡頭進行遠程監控,發生事故時會派人趕往現場處理。企業需向都道府縣公安委員會提交關於車輛、路綫和監控系統的運行計畫,以獲得許可證。政府的目標是,到2025財政年度,至少在40個地方實現L4級自動駕駛服務。

福井縣永平寺町正準備盡快申請許可證。該鎮計畫用三輛七座位電動車提供交通服務。

當局上周四已批准了這些車輛的L4級自動駕駛,使它們成為該國第一批獲得這種批准的車輛。該鎮自2021年3月以來一直提供L3級自動駕駛服務(在這種情況下,司機在緊急情況時接管駕駛操作)。

軟銀公司旗下的Boldly公司也在考慮盡早申請L4級許可。Boldly公司的目標,是在羽田國際機場附近的羽田創新商業和商務綜合城周圍,提供環迴巴士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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