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務主任涉用假「安心出行」表證成立

2023-02-28 00:00

被告否認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受審。
被告否認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受審。

(星島日報報道)34歲男入境事務主任於2021年11月涉利用已掃描「安心出行」的截圖,直接進入灣仔入境事務大樓。他否認1項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案件昨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助理首席入境事務主任林基恒供稱,當日有女同事指被告所用的安心出行是1張截圖,他決定親自處理被告事件,並將被告交予警方調查。裁判官何慧嫻裁定控方表面證供成立,案件今續。

入境事務助理員徐詩敏作供指,2021年11月1日她在入境事務大樓地下大堂當值時,見被告陳國飛急步進入升降機大堂,遭保安員截停。徐要求被告出示已掃描的安心出行畫面,對方遵從並出示。當她指示被告操作返回至安心出行主畫面,但不成功,只見有很多小格圖片的畫面,疑似是手機畫面截圖,故將他轉介給上司跟進。
返回主畫面不成功

基於被告工作地點在入境事務大樓24樓,時任入境事務處副主任秘書林珍超被問及案發時,該樓層的安心出行掃碼安排。林指據內部指引,進入大樓的人士不一定要在地下大堂掃碼,因每個樓層均有獨立的安心出行二維碼。他確認任何人可到24樓才掃描安心出行,因該層設立安心出行檢查站。

被告陳國飛(34歲,入境事務主任),控罪指他於2021年11月1日在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侵入屬於公共機關,或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另案被告莫冠恒(45歲,審計主任)及文劍偉(28歲,運輸工人)早前亦否認控罪,將排期至3月開審。早前認罪被告伍敏怡(23歲,文員),於上周五(24日)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而另一否認控罪受審的被告黃梓軒(29歲,入境事務助理員),其案件押後至3月30日裁決。案件編號:ESCC 209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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