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敲定《家暴防止法》涵蓋精神家暴
2023-02-26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日本內閣會議上周五敲定《家庭暴力防止法》修正案,把用語言、態度等折磨對方的「精神家暴」,納入《家庭暴力防止法》修正案草案的涉及範圍,並加強罰則,提高對受害者的保護力度。政府力爭在本屆國會通過修正案,明年4月1日開始實施。
明年4月1日開始實施
按照現行的《家庭暴力防止法》,發出保護令的條件僅限於「由於暴力,身體遭受重大傷害的危險性大」,修正案草案擴大為「因暴力或威脅而對身心造成重大危害的危險性」,同時把「對自由、名譽、財產的脅逼」也列為精神家暴。針對「精神家暴」,如果出現需要就醫的精神損害,法院可下達保護令。
加強罰則保護受害者
此外,修正案將保護令禁止接近和電話聯繫的時間,從目前的半年延長至一年。它並強化罰則,如果施暴者違反保護令,處罰將從現行的一年以下監禁或100萬日圓(約5.8萬港元)以下罰款,增加至兩年以下監禁或200萬日圓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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