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美英擅長特務滲透 立法懲間諜有必要

2023-01-29 00:00

一月份,國際上發生了一宗間諜新聞,按照當地法律懲處了涉事的特務。伊朗前官員在二○○四年向英國提供訊息,導致包括伊朗首席核科學家遭襲擊身亡。這名擁有英國和伊朗雙重國籍官員,根據當地法律被處決。雖然美國政府表示不可接受,英國政府宣布制裁伊朗總檢察長,但叛國者始終無法逃避法網。

兵書有云:「無所不用間(諜)」(《孫子.用間篇》),美國政府應算表表者,首先是分類令人目不暇給。情報體系內多達十八個組織,直屬總統的是「國家情報總監辦公室」(ODNI);一九四七年設立「中央情報局」(CIA),亦即是揭露政府監控人民事件中的主角斯諾登所屬機構;司法部和國防部分別有「聯邦調查局」(FBI)和「國安局」。去年在海陸空基礎上再加設一個太空情報,令國防部管轄組織增至八個;為實施制裁的金融戰,財政部於二○○七年成立了「金融情報辦公室」(OIA)。
情報中心 顛覆別國政權

其盟友英國,雖然只有三個情報機構:「軍情六處」(MI6)、「軍情五處」(MI5)和「政府通訊總部」(GCHQ),但著名電影《007》,就是講述「軍情六處」的特務故事;而「軍情五處」是港英年代秘密收集訊息所屬的機構。

所謂情報中心也負責暗殺、顛覆別國政府等任務。根據西方政府五十年後解密文件所示,美英政府就參與了當年煽動印尼排華暴亂,導致數十萬華人被殺。日本甲級戰犯名單上,「中央情報局」釋放了岸信介,扶植了傀儡的日本總理;支持正力松太郎成為日媒大亨,特務滲透成功為傾斜美國的政策護航。
間諜集散 缺乏監管之地

特務慣常收集情報的地方,冷戰時期就有著名的三大特務中心:德國柏林、土耳其伊斯坦布爾及香港這個遠東情報中心。香港,因為靠近內地,易於截取內地訊息;也由於高度自由,國際神秘集散交往有恃無恐;更因欠缺懲罰法規,回歸後難起阻嚇作用。

相關疑問,為甚麼美國領事館員工數字異常,彈丸香港竟是北京的數倍?部分媒體和政黨長期阻撓國安立法?

一個政府沒有自己的情報組織,而敵方則在自己土地上散布代理人,管治必然困難重重。總而言之,立法和完善有關法律必能起到基本作用,社會穩定有助經濟長期繁榮發展。
陳鳳翔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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