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國安部高官貪2.34億判死緩

2023-01-11 00:00

前國安部高層劉彥平一審判死緩。
前國安部高層劉彥平一審判死緩。

(星島日報報道)中央紀委駐國家安全部紀檢組原組長劉彥平受賄二點三四億元人民幣,被吉林長春中級法院判處死緩。法院指他論罪應當判處死刑,鑒於其如實供述全部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大部分贓款贓物及孳息已追繳到案,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因此免死。

劉彥平去年三月落馬,被視為前公安部副部長孫力軍集團成員。他曾任公安部警衞局局長、部長助理、副部長。據潛逃美國的中國富豪郭文貴稱,劉彥平在二○一七年曾與前孫力軍到紐約,游說他不要「爆料」和回國。

法院查明指其貪腐長達二十一年,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案件處理、工作安排、車牌辦理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二點三四億元人民幣,判處死緩,減為無期徒刑後,不得減刑、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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