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國安部高官貪2.34億判死緩
2023-01-1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中央紀委駐國家安全部紀檢組原組長劉彥平受賄二點三四億元人民幣,被吉林長春中級法院判處死緩。法院指他論罪應當判處死刑,鑒於其如實供述全部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大部分贓款贓物及孳息已追繳到案,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因此免死。
法院查明指其貪腐長達二十一年,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案件處理、工作安排、車牌辦理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二點三四億元人民幣,判處死緩,減為無期徒刑後,不得減刑、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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