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數據出境安全須評估

2022-07-08 00:00

網信辦發布《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確立四種情況須申報數據出境安全評估。
網信辦發布《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確立四種情況須申報數據出境安全評估。

(星島日報報道)中國網絡安全監管指引出台,國家網信辦昨發布《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確立四種情況須申報數據出境安全評估,包括處理逾100萬名個人信息、或去年至今提供10萬名個人信息的企業等,將於九月實施,每次評估有效期為兩年。分析指出,措施細節與早前監管方向一致,可減輕市場憂慮,並反映互聯網監管已逐步進入常態化階段,相信有助中概股境外上市。
料助中資境外上市

網信辦公布《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要求在四種情況下,數據處理者須向當局申報,包括向境外提供重要數據;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和處理100萬名以上個人信息;自去年1月1日起,累計向境外提供10萬名個人信息、或1萬名敏感個人信息;以及網信部門規定的其他需要。有關措施將於九月實施,評估結果有效期為2年。

網信辦負責人昨日表示,新措施進一步規範數據出境活動,重點評估數據出境活動可能對國家安全、公共利益、個人或者組織合法權益帶來的風險。負責人又指,藉此明確數據出境的具體流程,在企業自我事前評估及申報評估後,當局會在受理後45天內完成評估,而當有效期屆滿後須重新評估。

當局又指,若已經通過評估的企業不再符合數據出境安全管理要求,應終止有關行為,並在整改後重新申報評估。

中泰國際研究部助理副總裁秦越表示,有關申報要求與過去的政策方針一致,相當於消息落地,有助進一步減輕市場憂慮,「就是有法可依,互聯網的監管已經逐步進入常態化階段」,雖然並不意味監管結束,但相信隨未來更多政策細節出台,對科網股的衝擊會逐步減少。她又認為,措施反映數據安全的監管有進展,有助中資企業在香港等境外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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