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最高法院裁定 政府毋須為福島核災賠償

2022-06-18 00:00

原告和支持者昨日在東京聚集最高法院門外。 
原告和支持者昨日在東京聚集最高法院門外。 

(星島日報報道)日本福島第一核電廠災民向日本政府索償的案件,日本最高法院昨日首次裁定,政府毋須對福島核災災民負上法律責任。法官認為地震和海嘯的規模比預期的要大得多,即使安裝了防波堤也無法阻止事故。四名法官以三比一,針對約三千七百名災民提出的四宗集體訴訟作出上述結論。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的東日本大震災引發巨大海嘯,衝擊東京電力公司福島第一核電廠,造成自一九八六年切爾諾貝爾事故以來最嚴重的核災難。針對其中四宗災民要求日本政府作損害賠償的集體訴訟,日本最高法院第二小法庭,以菅野博之為首的四名裁判官,以三比一多數裁定這不屬於國家責任。法官認為,海嘯估計與實際海嘯的規模和方向均不同,即使政府行使監管權限勒令東電採取必要措施,也很可能無法防止海嘯導致大規模水淹。
地震海嘯規模大 防災措施無用

日本有約三十宗同類訴訟,這次是針對在福島、群馬、千葉和愛知縣起訴的四宗案件作統一判決,原告合計約有三千七百人,許多人因核災要離開原有居所。

許多災民對判決感到失望。一名六十二歲原告說:「裁決只看政府,沒有看我們,我認為法官不理解,甚至沒有嘗試去理解我們的痛苦。」同列為被告的東電已由最高法院確定賠償責任,賠償總額超過十四億日圓(約八千一百五十九萬港元),若法庭裁定政府也有責任,便要連帶承擔賠償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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