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昌平侵害英烈名譽最快今獲釋
2022-05-06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內地知名媒體人羅昌平去年十月在微博涉嫌侮辱抗美援朝戰爭殉職的官兵,並質疑戰爭正義性。昨天,海南省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判決羅昌平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名成立,認定被告具有自首情節,將其判刑七個月,並承擔在新浪網、《法治日報》和《解放軍報》上公開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由於羅昌平已經被扣近七個月,最快今天將獲釋。
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法院經審理查明:該帖文內容在網絡上廣泛傳播,引發公眾強烈憤慨,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十月七日下午,羅昌平投案,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
法院認為,中國人民志願軍的英雄事迹是中華民族共同的歷史記憶和寶貴的精神財富,偉大抗美援朝精神跨越時空、歷久彌新,絕不容許褻瀆、詆毀。被告人羅昌平在互聯網上侮辱英烈,否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抗美援朝精神,破壞社會公共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應依法懲處,並承擔相應的民事侵權責任。
辯護人認為,羅昌平具有自首情節,自願認罪認罰,願意賠償公益損害賠償金八萬元,用於抗美援朝烈士精神事迹紀念、宣傳等公益事業(並已支付到位於遼寧省丹東市的抗美援朝紀念館),應該從輕處罰。法院予以認可,遂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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