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要聞|新學年「校本版」課本 須列明「未經教局評審」

2022-04-20 00:00

有使用「校本版」課本的中學,擬轉用一般教科書,料家長及學生購書成本增加。
有使用「校本版」課本的中學,擬轉用一般教科書,料家長及學生購書成本增加。

近年出版社為學校度身設計「校本版」教科書,但這種便利施教的做法恐成歷史。教育局最近要求,九月新學年起「校本版」課本封面,須加上告示,列明課本內容與學習重點等,未經當局評審。有使用「校本版」課本的中學擔心,家長及公眾有不必要猜測,考慮轉用一般教科書,學生或須承擔「用不着」的內容,徒添購書成本;當局則堅稱做法「合情合理」。
為配合不同學校的教學規劃,出版社近年為學校製作「校本版」教材,一般以「適用書目表」經送審教科書為藍本,再作內容剪裁或調動課題順序等,而「校本版」教材不能印上「適用書目表」的標誌。教育局早前為出版社舉行「課本評審程序簡介會」,宣布在下學年及二二/二三學年,出版社須在已印製的「校本版」教材封面上,加上「書中的內容、學習重點、組織編排等,均沒有經過教育局評審」字句的告示。
教局:避免魚目混珠

二三/二四學年起,「校本版」課本不能使用與「適用書目表」教科書相同或相似的封面和封底,倘兩者書名相同,「校本版」課本亦須註明學校名稱及「校本教材」字眼。

教育局回應指,「校本版」課本內容、課題次序,有別於「適用書目表」的教科書,甚至加入其他素材,卻未經當局評審,兩者封面和書名相近,令人感到魚目混珠,強調要求出版社在「校本版」封面列明「沒有經過教育局評審」,做法合情合理。

不過,有初中生活與社會科使用「校本版」課本的中學,不願具名的校長批評,當局的新要求,容易造成家長及外界誤會,「尤其生社科課程內容涉及社會議題,不排除有人見學校使用無經評審教材,妄作無端猜測,作出投訴甚至舉報,對師生帶來風險。」

他解釋,生社科涉及二十九個課題,各課題亦非全部教授,為避免學生購買不必要的內容及分冊,才要求出版社「照單執藥」按「適用書目表」課本內容剪裁為「校本版」課本,「只是選擇課題與次序,一般不會再加插內容,否則書商不願印刷。」他指學校因此打算轉用一般教科書,料家長負擔更重,「肯定不會全部教,不太教、用不着的內容沒法剪裁,學生的購書成本更大。」
料家長購書成本增

香港教育圖書副總經理鄺國俅亦指,當局做法令出版社在短期造成損失,沒有給予緩衝期,形容出版業界處境被動,「如學校棄用『校本版』,其他學校沒法使用,那些已印好的課本恐怕無人問津。」他指「校本版」課本多是選教課題較多的科目,譬如初中生社科、歷史科等,編輯及印刷成本不輕,「我們旨在服務學校,長遠還會否再發行『校本版』,要視乎日後學校需求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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