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光復元朗」遊行 鍾健平囚16月
2022-04-14 00:00(星島日報報道)二○一九年七月的「光復元朗」遊行遭警方反對,但發起人鍾健平仍然呼籲市民參與,早前承認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昨被判入獄十六個月。區域法院法官胡雅文直斥被告有意識地違法,挑戰警方決定,於遊行前的記者會上多番使用煽動性言辭,最終成功吸引大批情緒高漲的示威者到場,令當日激烈的警民對峙一觸即發。
官斥有意識違法挑戰警方
法官指,警方已向四十二歲被告鍾健平詳述遊行的潛在風險,惟被告挑戰上訴委員會的決定,遊行前後數次召開記者會,使用具煽動性的字眼,明知和期望他人參與,有意識地違法,屬加刑因素。遊行人數多且流動性高,人群後來偏離原本路,警方的警力布置亦不足以應對。及後多名配備武器的示威者衝擊警方防,甚至圍困警車,警方需施放催淚彈驅散。
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由始至終沒有使用暴力,又表示他只是天真地相信遊行不會釀成激烈衝突。不過法官表明不接納此說法,強調觀乎大眾自一九年六月起示威活動中的反應,和被告強調遊行針對七月二十一日之事件,理應預視到有可能引申的後果,即吸引一批情緒高漲的示威者,再引發另一場嚴重的社會騷動。法官認為從被告當日僅問警方在做甚麼,可見其並非認真協助調停對峙。
法官表明被告的求情理由和事件有其他組織者都不是減刑因素,考慮到活動的參與人數和造成的破壞,以二十四個月為本案量刑起點。被告認罪獲三分之一刑期扣減,總刑期十六個月監禁。
案件編號:區院刑事八四二─—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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