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警署外堵路 男生認暴動候懲

2022-04-13 00:00

一九年修例風波,旺角警署成為示威者堵路縱火的焦點。
一九年修例風波,旺角警署成為示威者堵路縱火的焦點。

(星島日報報道)二○一九年九月中晚上數百名示威者在旺角警署外縱火堵路,十八歲男生協助點燃路障當場被拘控,前年四月缺席法庭聆訊失蹤,事隔一年警方於秀茂坪一單位將男生拘獲。男生昨於區域法院承認暴動和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兩罪,縱火罪則存檔法庭。辯方求情指,被告已還押監房接近一年,明白自己浪費了兩年青春,並願意承擔責任。法官胡雅文將案延至本月二十六日,以待索取更生中心、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始判刑。
計畫報考文憑試升大學

案情指,案發當晚近九時數百名示威者於旺角警署附近的太子道西及彌敦道交界聚集,塗鴉警署外牆、投擲硬物及縱火。兩小時後被告曾俊傑與約百名示威者出現在上述交界處,從其他人手中接過兩支玻璃樽,並放在其背包內。示威者又在交界處焚燒紙皮及雜物時,被告站在前排,以雨傘作掩護及將物品拋入火種助燃,火勢傳出爆炸聲,消防車到場後仍然繼續助燃,最終在弼街被捕。被告在翌年四月二十七日再提堂時缺席聆訊遭法庭通緝,去年被捕。

辯方求情指,被告案發時年輕,畏罪潛逃,惟現已知錯後悔,希望承擔責任,故重新被捕後並無申請保釋,至今還柙超過十一個月。被告出身貧窮家庭,父母離異,自幼欠缺成人的教導,犯案受到社會氣氛、情緒及朋輩影響。不過被告認真計畫更生,打算於來年報考文憑試及升讀大學。

案件編號:區院刑事  五五六——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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