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泳池溺斃案中案 救生員等涉夾假口供

2022-03-18 00:00

女童在馬鞍山一豪華屋苑泳池溺斃案,救生員等三人涉提供假口供被捕。\\\\
女童在馬鞍山一豪華屋苑泳池溺斃案,救生員等三人涉提供假口供被捕。\\\\

(星島日報報道)七歲女童在沙田馬鞍山一豪華屋苑泳池遇溺喪生案,警方調查後懷疑有人提供假口供,將案件轉交重案組跟進,經深入調查後,揭發女童遇溺時,泳池只有一名救生員在場,但有人涉嫌訛稱當時有兩名救生員當值,遂於前日採取行動,拘捕三名涉嫌人士,包括一名泳池負責人及兩名救生員,同時票控涉事物業管理公司。
豪華屋苑泳池女童溺斃案,泳池救生員等三人涉提供假口供被捕。七歲女死者姓李,去年九月二十二日傍晚,在馬鞍山西沙路一個豪華屋苑會所泳池游泳期間,遇溺昏迷送院搶救但不治,警方接報到場調查,懷疑有人向警方訛稱當時泳池有兩名救生員當值,涉隱瞞事發時只有一人當值。

沙田警區重案組人員接手案件,發現一名泳池負責人及兩名救生員涉嫌隱瞞事發時只有一名救生員,前日採取拘捕行動,將他們三人(二十至二十八歲)帶署,並落案控以一項「誤導警務人員」罪名,有關物業管理公司昨亦被票控,案件將於本月二十一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涉誤導警務人員罪名

警方表示非常重視市民安全,泳池負責人必須按照《泳池規例》及相關法例的要求,安排足夠持有有效救生及急救合資格證明書的救生員當值,為泳客提供適時協助。

根據《泳池規例》,泳池持牌人須作出安排,使泳池在向泳客開放的所有時間,有不少於兩名救生員在場當值,而該等救生員須持有由獲得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為此目的而批准的協會所發出的有效救生及急救合資格證明書,證明持證人的技能標準並不低於香港拯溺總會泳池救生章持有人的技能標準。

據了解,有部分私人泳池聘用的救生員多為兼職,疑經驗不足,往往亦要兼顧濾水機房控制、泳池範圍清潔等工作,而部分管理私人泳池的公司,亦懷疑未有遵守兩名救生員同場當值的規定,加上受疫情影響,泳灘和泳池長時間封閉,令投考拯溺章的人數減少,造成業界人手嚴重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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