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緩追租」反響大 勢須再諮詢
2022-02-28 00:00(星島日報報道)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財政預算案》提出「暫緩追租」計畫,以立法方式禁止業主就指定行業欠租的租戶,採取終止租約及相關法律行動,為期三至六個月。有關建議惹起業主及發展商反彈,代表全港發展商的地產建設商會已去信陳茂波,希望重新評估及諮詢業界意見;消息透露,有商界人士更直接向特首林鄭月娥投訴。由於業界反應強烈,消息指港府已同意重新向發展商作出諮詢。陳茂波昨天亦表示,政府會繼續聆聽不同持份者的意見。消息人士表示,「暫緩追租」計畫需要行政會議及立法會通過,估計這兩關會有阻力,不排除計畫會步空置稅後塵胎死腹中。
地產建設商會執委會主席梁志堅接受本報查詢時指,地產商對於相關措施相當不滿,商會亦已去信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明希望司長重新評估及諮詢業界意見。他冀望,政府在關心租客時,亦需從了解業主難處,作出平衡。
梁志堅稱,疫情下業主及租客均有經營困難,但實施禁追租變相由業主獨自承擔責任,故認為相關做法不合理。他指,現時業界最擔心,為「一旦租戶六個月唔交租,及後到期交租時隨即走佬,不再經營,業主便蝕底,而且還要向銀行還款繳付按揭貸款及利息」。
消息透露,有商界人士就此向特首林鄭月娥投訴。商界內部並醞釀不同的反建議,包括由政府為租戶作擔保;亦有業內人士透露,部分地產商高層表明希望在尊重合約精神的情況下,將合約中的應付租金分為三份,分別由政府、發展商,以及租戶繳付,大大減輕租戶繳付租金的壓力,直至疫情進一步紓緩。
該發展商指出,在財政司提出相關措施後隨即引起行家之間的熱烈討論,行家間最擔心為租戶一旦在禁追租期完結後隨即封鋪拉閘,甚至申請破產,業主隨時無法追回所有欠款。他續稱,其實在疫情下,政府當局處理業主追租事宜的安排亦漸慢,在業主提交申請後,當局需要三個月後才會開始處理及封鋪,並開展數以月計的追租程序,因此業主普遍不會強制要求租戶準時交租,部分甚至願意提供數以月計的寬限期。
反建議包括政府擔保
陳茂波昨天則再度解釋,指出「暫緩追租」計畫是非常時期的非常手段,希望以時間換取解決問題的空間,透過設立一個類似「暫緩期」(moratorium period),為中小企提供喘息空間,避免企業出現「骨牌式」的倒閉潮。他解釋,這措施並非不許業主收租,只是稍緩一點才追討;也不是鼓勵租戶不交租,只是為那些一時間未能承受高強度壓力的企業提供紓緩,尤其是中小企。「如果大家每人讓一步,保住中小企,便能幫助保住他們背後所聘用的員工及其家庭的生計。」
陳茂波表示,為理順暫緩追討欠租安排的運作,計畫中包括了多項配套,包括:(1)因這措施受影響的物業,差餉可順延繳交;(2)法例將同時列明,業主如因此而影響租金收入,令與該物業相關的借貸未能如期還款,期內業主也可暫緩向銀行還款(repayment moratorium);(3)如有長者以個人名義持有單個商鋪收租且賴以為生,政府將提供最多相等於三個月租金的墊支安排,上限十萬元。
料行會立會有阻力
他表示,在英國、澳洲和新加坡等海外市場,也曾有類似舉措,足見不同政府在關鍵時刻,也必須以保護經濟元氣和社會穩定為首要考量。
陳茂波說,暫緩追討欠租安排相關的條例草擬工作正全速進行,冀在這關鍵階段對指明行業的經營都能提供短期保護。有關法例在完成草擬後,須經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同意,並獲立法會審議通過後,才能生效。消息人士表示,相信法例提交行會及立法會時,會面對不少阻力,不排除計畫會步空置稅後塵胎死腹中。
立法會零售界議員邵家輝表示,在正常商業行為下,政府是不應該參與私人商場的租金,但現在是危急情況,新措施是給予租戶多一個「武器」,與業主商討租金寬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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