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對北部都會區發展提出三個建議
2022-02-14 00:00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去年十月公布的《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香港將會大興土木,積極拓展土地、增加房屋供應、推動經濟及創科發展;同時也在北部都會區首次提出制訂及實施保育政策,建立濕地保育公園系統,以創造環境容量,讓香港在保育與發展之間取得恰當的平衡,達致「發展與保育並存」。在近日立法會一個會議上,政府官員回應議員就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問題提出的口頭質詢,內容比較集中描述如何做好環境和生態的保育,例如建立濕地保育公園等;但關於發展,官員只提到發展項目會按現存有關機制處理,包括既有的規劃要求、環評條例等,顯然並不足夠。
設跨決策局協調工作
首先,我是十分支持和歡迎政府當局提出在發展北部都會區時達致「發展與保育並存」的目標。然而,當時官員的回覆,初步看來較側重環境保護和生態保育,卻沒有清晰交代如何確保發展土地房屋、經濟、創科等方面,不會因為過於嚴苛的環境保護保育限制和過時的規劃要求和審批程序而受到延誤和影響。
但凡涉及發展北部都會區的土地房屋、經濟、創科等不同方面和範疇,將會由不同決策局官員來作出回覆或負責相關的工作,我認為在「政出多門」,而且「各自為政」的情況下,缺乏一個負責統籌和協調的部門是不理想的。就發展北部都會區,我有三個建議,一是必須成立跨決策局建立協調機制和統籌各項工作;二是土地開發程序必須大幅精簡,政府應盡快檢討過時的規劃相關的法例法則和審批程度,有需要時修訂有關條例或要求,為推展發展項目拆牆鬆縛及採納嶄新的思維和建議。三是在工程項目招標加入創新科技和綠色元素。倘若能夠做到此三項建議,相信有助達致「發展與保育並存」,並能加速有序推進工程項目的落成。
北部都會區是一個浩大的發展項目,起碼影響香港未來二十年的發展路向,更關乎香港土地房屋、經濟、創科的發展走向。因此,極有必要建立跨決策局協調各項工作,以目前三司十三局的政府架構來看,北部都會區幾乎涉及各司及各決策局的方方面面,尤以運房局、發展局、環境局和創科局為主。有人建議設立「北部都會管理局」統一協調,也有人提議新開設一個副政務司司長,以更高層面的機制去協調各司及各決策局。我對這兩個建議都表示支持,無論是設立一個新的北部都會管理局又好,新開設一個副司長統籌也好,目標始終是一致的,就是以更高層面的統一協調機制去協調各司及各決策局及統籌有助加快推進落實發展藍圖的工作,做好做大北部都會區。
鬆綁土地發展程序
此外,土地開發程序必須大幅精簡。現時與發展有關的修改土地用途及建屋需要經過發展局轄下的規劃署、地政總署和屋宇署等多個部門和城市規劃委員會,審批程序冗長而繁瑣,我建議政府應採納嶄新思維,盡快檢討及修訂現時有關城規條例及相關法例法規,拆牆鬆綁、打破官僚陋習、合理地減省程序、壓縮工作流程,並利用創新科技以提高生產力。
至於在推進基建工程和樓宇建設項目,我認為應該大力應用創新科技來提高覓地建屋、基建工程規劃設計及施工的速度,包括運用「建築信息模擬」、「地理資訊系統」、「裝配式建築」等一系列的創新科技,並在基建工程和樓宇建設項目招標內容引進創新科技有關的評標準則作為基本要求,或者起碼作為加分的考慮,以達致鼓勵和更積極提升建築效率,縮短建築工期和改善工地安全的效果。與此同時,工程項目招標的標書也有必要加入綠化、低碳、數碼化、智慧城市等綠色元素和創新科技等概念作為評分標準,以確保北部都會區能在發展和環境保護保育中取得平衡,並且把北部都會區打造成為智慧可持續發展城市的模範。
加入創新科技及綠色元素
近日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在綫發表以「讓歷史之光照亮香港未來」為題的新春致辭,提到香港要有自信、自覺和主動的歷史使命,北部都會區是香港可以發揮自信、自覺和主動歷史使命的其中一件大事和一個重大機遇,必須加以重視。同時,我們也必須要清楚了解到北部都會區將成為香港未來可持續發展繁榮的焦點,既是經濟新的增長點,也是土地房屋新的供應點。更為重要的是,香港與內地可透過北部都會區讓香港和深圳兩個大都會更好地融合,使香港更積極參與大灣區發展規劃,更主動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我深信隨着《國安法》、新選制及「愛國者治港」大原則得到有序落實,香港行政立法關係有了翻天覆地的改善,香港肯定可以做大做好北部都會區,香港的發展前景更是大有可為!
陳紹雄
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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