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論壇|機不可失!香港應建設成為區域碳交易中心

2022-02-11 00:00

在氣候變化的大背景下,「碳中和」已經成為全球的廣泛共識。基於《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京都議定書》已經完成了從二○○八年到二○二○年的兩個履約期限任務,從效果上看,其採取的「自上而下」強制減排政策是不夠力度的,無法充分推動發達國家參與其中,弱化了公約的效力。《巴黎協定》將引領二○二○年後全球氣候變化的國際性公約提案,其不主張採取絕對準則來規定硬性減排,而更強調「自下而上」,以一種激勵,自願的方式來推動。
疫情下仍錄高速增長

國際間經過多年摸索,在二百多個國家的參與下,全球自願碳市場發展已經有了階段性進展,國家或經濟體碳市場之間相互影響加深,自願碳減排的市場規模正在逐年擴大。截至去年八月底,自願市場的交易量已經超過七點四八億美元,比二○二○年增加了五成八,更值得注意的是,這是在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範圍內影響經濟下的市場增長,如在正常經濟秩序下,增速將更加明顯。

目前,自願減排的交易形式並不是基於交易所,而是基於碳交易平台,諸如歐洲、美洲、澳洲,以及亞洲都有提供相關的碳交易平台,主要業務來自於期貨合約和期權合約的衍生品交易。在自願碳市場的項目類別方面,根據現有的國際機制和生態系統市場資料,碳信用主要源於八種項目類型,包括林業和土地利用、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農業、廢物處理、運輸、家用設備、化工過程/工業製造,其中林業和土地利用、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是成交的主要類別。

為實現《巴黎協定》和二○五○年碳排放的目標,以及港交所要求的ESG定期披露,愈來愈多企業已經開始自發性地設立自己的碳中和目標,企業會購買一些自願減排量,來抵銷無法避免的碳排放。可以預見,在未來五年內需求還會進一步增長。基於香港碳市場現狀,香港需建設一個專門的碳交易平台來進行規範管理。此外,依託香港全球金融中心的有力支撐,通過發展自願碳交易平台帶動的技術領域創新,如碳捕獲利用與封存(CCUS)、氫能等先進技術,為未來的自願碳減排市場,提供更先進的解決方案。

在香港設立一個全新的碳交易所,首先應具備全球視野,採用更具確定性的標準與方法,建立全球碳交易機制。一個全球碳減排標準,需要擁有更穩定的專案治理框架、更廣泛的專案類型,一個並非需要特定地區政府允許才能被使用的標準(如CCER),才不會受強制碳市場政策的不確定性的影響,從而擁有長期交易的確定性。因此,建立有效的市場參與規則,對參與交易的品類減排量制定有效的市場定價,就可以鼓勵更多港交所上市公司或者國際公司,通過香港的碳交易平台自由購買高品質的自願減排量,來抵銷企業的碳排放。
港府應出招 引導低碳金融發展

香港政府需要利用建設碳交易所的契機,促進低碳科技發展,積極參與全球氣候變化進程,聚焦高質量,高價值碳匯,鼓勵企業/機構參與資源減排,並可利用區塊鏈和物聯網技術來交易和流轉可信的碳匯。政府亦應針對性為本地初創企業融資提供便利措施,引導和支持低碳技術、低碳金融的發展,推動香港和大灣區成為下一代綠色氫能、CCUS等低碳技術的低碳科技企業孵化中心,從而讓碳交易、綠色金融、綠色科技形成向實體推進的閉環。
葉廣濤 
香港地球之友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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