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舉能保證:《國安法》指定法官 不影響法庭公正

2022-01-25 00:00

張舉能指,指定法官人選必先是已符合《基本法》中對司法和專業才能嚴格要求。
張舉能指,指定法官人選必先是已符合《基本法》中對司法和專業才能嚴格要求。

(星島日報報道)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昨日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中表示,《香港國安法》案件由指定法官審理,有人質疑做法是否公正持平,他作為司法機構之首可向社會大眾保證,法庭的公正持平不會因安排而受影響。對於民主派初選案遲遲未開審,張指普通法下的審訊程序認真,部分案件涉及人數及文件多,法庭已盡快處理。

二○二二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昨舉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和律師會會長陳澤銘出席發表演說。考慮到公眾衞生情況,典禮由香港大會堂移師終審法院。由於場地所限,檢閱香港警察儀仗隊取消,出席典禮的人數亦設限。

張舉能致辭時提到,根據《香港國安法》,涉及危害國安罪行的案件須由特首指定法官審理,引起部分人質疑安排是否公正持平。他表示自己作為司法機構之首,可向社會大眾保證法庭的公正持平絕不會因有關安排而受影響。他解釋,特首在任命之前可徵詢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意見;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在合適情況下亦會就人選提建議。他說,指定法官只會從現任法官當中委任,人選必先是已符合《基本法》中對司法和專業才能嚴格要求。
民主派初選案盡快處理

張續指,指定法官與其他所有的法官一樣須恪守根據《基本法》所作出的司法誓言,包括宣誓盡忠職守、奉公守法、公正廉潔,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之精神,維護法制,主持正義,意味法官在作出司法決定的過程中不容有任何政治或其個人因素的考慮。談到近年香港司法獨立在海外備受關注,張舉能說倘若評論並非建基於客觀事實和理性討論,只空憑臆測、出於政治傾向或地緣政治考量,對促進香港法治或保持司法獨立毫無裨益。

張官說,《法官行為指引》更新工作進入尾聲,他說多年以來司法行為的議題已有不少演進和發展。有見法庭審理案件面對情況愈趨複雜,公眾對法官履行職責方面亦愈見關注,實有需要檢討《指引》。他在去年成立工作小組對《指引》進行檢討,製備新版《指引》的工作已進入尾聲。

他在典禮後見傳媒時被問到,民主派初選案中被告還柙近一年仍未開審,他說香港實行普通法,其特色是程序均真、認真,強調法庭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已經處理了約六十宗案件,但被關注的案件牽涉眾多人物,案情又複雜,涉及很多律師、文件等,法庭已盡快處理,但希望社會明白不能「一步成功」。至於有旁聽人士在示威案審訊期間於庭內叫囂拍手會否構成藐視法庭,張官指法庭需要安靜環境專心處理案件、聽取證據。任何阻礙法官或令法官分心、不能專心一意審理案件的行為均是有礙法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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