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傘衞衣男稱不同法院「測試」

2021-12-18 00:00

■穿黃傘衣男子稱會到其他法庭「測試」。
■穿黃傘衣男子稱會到其他法庭「測試」。

(星島日報報道)《蘋果日報》前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昨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被拒。一名身穿黃傘圖樣黑色衞衣的男子,和戴上淡黃色及深黃色口罩的一對男女,昨在聆訊開始前到庭內公眾席旁聽,遭駐法庭保安員、書記及執達主任要求更換衣服或口罩,否則只能到庭外延伸部分旁聽。黃傘黑衣男質問其衣服「有咩唔適合」、「係咪太暴露」,執達主任回應指「總之唔適合」。事件擾攘近四十五分鐘後,馮的家屬透過律師向三人表示希望盡快開庭處理申請,三人遂自願根據家屬意願離席,穿黃傘衣男表明今後會繼續到其他法庭「測試」。

上周三身穿黃傘圖樣黑色衞衣入庭,遭保安按法官李運騰指令,要求更換衣服才可進入的蘇姓男子,昨再度身穿相同的黃傘圖樣衞衣嘗試「硬闖」進入,杜官指示數名執達主任到場處理。總執達主任余德信要求蘇更換衣服說:「我依家勸喻你換衫,OK 」,可選擇穿上外套或遮蓋黃傘圖案後入內旁聽,若堅持不更換衣服便需到庭外透過視像轉播旁聽。蘇認為「件衫無問題」,一直追問其衣服「有咩唔適合」,而執達主任回答「總之唔適合」。

穿黃傘衣的蘇姓男子表示,自己出庭到庭外延伸部分後,在沒有更換衣服的情況下,不受阻礙地繼續旁聽,故認為法官只是不想在法庭內有任何戴上所有黃色口罩或穿黃傘黑衣的公眾。蘇表示自從上周被拒入庭後,一直身穿黃傘黑衣到區域法院及其他裁判法院旁聽,但均沒有受阻,亦沒有被趕出庭的情況,他只是在高院法官李運騰及法官杜麗冰的法庭被趕,他打算今後會繼續到其他高等法院法庭「測試」。

另駐庭保安員、法庭書記及執達主任也要求一對戴上印有「五大訴求,缺一不可」英文簡稱「F.D.N.O.L」的黃色口罩男女更換口罩,但兩人表示如何可知每個法庭的穿規範,堅稱自己戴口罩是防疫措施,執達主任則指:「法庭不是讓你們表達政見的地方」。雙方爭議不斷期間,馮偉光的家屬透過律師表明希望盡早開庭申請保釋,三人隨即自願離庭。

杜官聽畢代表馮偉光的大律師張耀良,以及律政司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的陳詞後,認為沒有充足理由相信馮偉光不會再犯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故拒絕其保釋申請,書面理由將擇日頒布,馮偉光需繼續還柙候訊。

馮偉光與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前副社長陳沛敏、前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同被控於去年七月一日至今年四月三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與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張劍虹、羅偉光、黎智英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案件編號:高院刑事雜項案件六七八——二〇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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