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良政善治 須行政主導

2021-12-15 00:00

香港第七屆立法會選舉在即,「愛國者治港」將落到實處,立法會回歸理性,在接下來的發展中,如何處理行政與立法之間的關係極為重要。要確保良政善治,就必須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從憲制方面確定行政長官的權威和地位,這事關「一國兩制」方針的貫徹落實,事關特區政府的管治和運作,事關香港未來政治體制的發展和長期的繁榮穩定,是社會必須認真對待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

行政主導,在香港體現為以行政長官為代表的特區政府在權力架構中的優勢地位,這是《基本法》根據香港的法律地位和實際情況確立的香港特區政治體制,是體現國家主權的重要表徵。時至今日,在制定政治發展方向等問題上,行政主導依然是處理政治紛爭的金科玉律,其政治地位神聖而不可侵犯,且對日後的政治發展和公共行政改革的路向都將產生深遠的影響。然而,自回歸以來的實際運作中,行政一直無法真正主導,政府掌握大量的行政資源和權力未能好好地運用,尤其近年來立法、司法機關頻頻越權,出現爭拗不斷、內耗不休的局面,導致政府的權威受損。好在如今選舉制度已經完善,「愛國者治港」將得到確切地落實貫徹,新一屆立法會產生後,立法權力必須居於行政權力之下,有關香港未來發展的任何議程、方案等,都必須鞏固以行政長官為首的行政主導體制,不能偏離這項設計原則。
能適應政府效能需要

首先,行政主導能夠適應香港作為國際性工商業大都會,對於政府效能的實際需要。香港是一個高度開放的自由港和國際貿易、金融中心,其政治、經濟、社會結構複雜,除了要有一個包容各方面代表、照顧各階層利益、與行政關係協調的立法機關之外,更需要一個決策及時、效率高、運作平穩、起主導作用的強勢政府,以適應香港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應變。經濟發展是政治和社會發展的最重要動力,因此,香港要保持並提升其國際地位,就必須堅持行政主導,保持政治體制的基本穩定,而不能過於強調權力的分散和制衡,否則行政機關一但淪為政治鬥爭的場所,香港的繁榮穩定就會受到衝擊,國際地位就會逐步衰落,近兩年歷史的教訓,大家有目共睹。

其次,行政主導有利於保證香港特區對中央的負責和實行高度自治。在「一國兩制」下,行政長官是中央與特區關係之間的一個連接點,在整個香港的管治架構中,只有行政長官能夠做到承上啟下,中央通過行政長官對特區實施管轄,而特區通過行政長官來承擔對中央的責任。同時,為了保障香港特區能夠高度自治,避免政出多門,就需要建立高度集中的管理體制,也就是行政主導制,依靠行政長官的主導地位和作用,讓雙方通過行政長官這一渠道進行聯繫和合作。因此,行政主導不僅保留了香港原有政治體制中行之有效的部分,更很好地適應了香港回歸祖國後的現實需要,是實現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最好的政權組織形式。
保持政治體制穩定

最後,行政主導能夠保持香港政治體制的穩定性,有利於香港社會的穩定和發展。鄧小平同志曾經說過,「香港的穩定,除了經濟的發展以外,還要有個穩定的政治制度。」而政治的穩定,取決於政治制度中的各種權力之間的關係是否穩定,有沒有能力或機制解決權力之間的矛盾衝突。在香港,行政長官既是特區首長,又是政府首腦,作為權力關係的核心,無論從其在政治制度中的地位,還是權力來講,成為主導者都是最合適的。回歸以前,長期的殖民統治令香港缺乏政治領袖,而回歸後,把管治權力集中在行政長官手中,以行政會議輔佐之,強調立法、司法對於行政的配合,使行政長官能夠有效地領導公務員隊伍履行施政職能,顯然更利於維護社會政治的穩定。

香港已經走上由治轉興的正軌,新一屆立法會產生後,必須聚焦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將工作重點放在建設北部都會區、鞏固香港在航運、貿易、金融等方面的優勢,並推動創科等新興產業的發展,而不是像以往的立法會那樣將心思放在政治爭拗上。此外,必須要根據《憲法》和《基本法》準確認識立法會的定位,絕對擁護行政長官的權威和地位,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讓行政與立法之間加強溝通,互相配合,共同保障香港的憲制秩序和政治架構有效運行,共同譜寫香港良政善治的新篇章!
張學修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中華總商會副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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