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不再限制外資持股比例
2021-12-11 00:00
據《徵求意見稿》中指出,明確定義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以實現資產長期保值增值為目的」,立足長期投資、穩健投資。在股權結構設計上,適當降低保險公司股東總體持股比例上限,要求境內外保險公司合計持有保險資管公司的股份不得低於50%。業務範圍方面,除受託管理保險資金外,豐富開展保險資管產品業務、受托管理其他中長期資金和及格投資者資金等表述。
銀保監會亦指,保險資管理公司不得承諾受託管理資產等不受損失,亦不得提供規避投資範圍、槓桿約束等監管要求的通道服務,此外,不得以獲取非法利益或進行利益輸送為目的,操縱自有財產,不同來源的受託管理資產、保險資產管理產品資產等互相交易,或與股東互相進行資金運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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