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甩耳案被告四罪成押後二月判刑
2021-12-09 00:00
四女三男陪審團於昨日上午近十時退庭商議裁決四小時後,一致裁定被告兩項蓄意傷人罪及一項普通襲擊罪成,另以六比一大比數裁定被告餘下一項蓄意傷人罪成。
張官早前引導陪審團時指辯方不否認被告曾用刀插向事主溫浩倫夫婦、咬下趙家賢左耳及襲擊梁瑩瑩,交代案中爭議點在於辯方聲稱案發經過並非如控方所言,又聲稱被告案發時神志不清,陪審團需考慮是否接納被告所指自己「腦袋一片空白」,行為毫無意識;辯方辯解被告行為受酒精影響,由施襲前起神志不清。被告證供指自己案發前曾飲用兩三杯中國白酒及兩至三罐啤酒;趙家賢憶述被告體溫略高;其身旁保安不認為被告有酒味;送院治理時急症室醫生記錄被告有濃烈酒味;而被告作供時亦自言不太醉。
張官提到事主溫浩倫受襲後送院時情況危殆,送往深切治療部插喉治理,傷口需要縫多針,留醫六日後才能出院;其妻梁碧琪背部身中五刀,事後需接受臨牀心理學家治理;趙家賢左耳廓遭咬甩,重新駁回終不果。溫浩倫早前作供時,辯方曾代表被告向溫致以深切歉意,法官指示溫毋須回應,但溫在庭外稱他不會原諒被告,又指「感受不到被告的誠意及悔意」。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二〇四——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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