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惠寧:憲法確立「一國兩制」根基

2021-12-05 00:00

■駱惠寧在座談會中表示,憲法確立「一國兩制」制度體系根基,「沒有憲法的授權就沒有香港特別行政區」。
■駱惠寧在座談會中表示,憲法確立「一國兩制」制度體系根基,「沒有憲法的授權就沒有香港特別行政區」。

(星島日報報道)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在「國家憲法日」線上座談會上提出「五個沒有」,指沒有憲法授權就沒有香港特區、沒有《基本法》、沒有「一國兩制」方針的具體化、法律化、制度化和香港回歸時政權順利交接。他又指,不承認憲法在港的至高地位和不尊重共產黨領導,就是否定「一國兩制」的憲制根基;在實現國家富強、民族復興的道路上,香港不能缺席且應與時俱進。特首林鄭月娥說,過去亂象根源都因香港回歸以來未有真正貫徹落實「一國兩制」,中央先後頒布《香港國安法》和完善選舉制度都是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重大舉措,任何誣衊這些舉措是破壞「一國兩制」的說法都是無稽之談。

昨日為「國家憲法日」,港府與中聯辦以網上形式舉行主題為「憲法與『一國兩制』」的座談會。駱惠寧在座談會中表示,憲法確立「一國兩制」制度體系根基,「沒有憲法的授權就沒有香港特別行政區,就沒有香港《基本法》,就沒有「一國兩制」方針的具體化、法律化、制度化,就沒有香港回歸時的平穩過渡和政權順利交接。」他強調,維護特區憲制秩序就必須尊重和維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不承認憲法在香港特區的至高地位、不尊重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就是忘了香港特區是怎麼來,實際上就是否定『一國兩制』的憲制根基。」

駱惠寧續說,面對過去修例風波、「港獨」猖獗、「黑暴」橫行的嚴峻局面,中央果斷出手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完善香港選舉制度,保障政權安全,帶來了香港局勢由亂到治的重大轉折。他強調,憲法和《基本法》對「一國兩制」實踐的保障作用,不僅體現為正常狀態的規範調適,更彰顯於非常時刻的正本清源、撥亂反正。他又表示,「一國兩制」是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顯著優勢之一。在實現國家富強、民族復興的道路上,香港不但不能缺席,而且應當與時俱進,充分發揮獨特作用。實現這個目標離不開憲法和《基本法》的引領與保障。為此,要完善特區同憲法和《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機制,健全中央依據憲法和《基本法》對特區行使全面管治權的制度,進一步落實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健全特首對中央政府負責的制度,完善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同內地優勢互補、協同發展機制。

展望未來,駱惠寧堅信在憲法和《基本法》的規範指引下,隨着「愛國者治港」原則全面有效落實,香港將實現良政善治。這一過程必將是港人當家作主與依法治港有機統一的過程,也必將是香港居民的權利和自由得到依法保障的過程,認為香港的明天會更加美好。

林鄭月娥表示,對「一國兩制」的實踐經驗進行系統梳理和總結後,可以發現從「反國民教育」、非法「佔中」、鼓吹「港獨」,到「修例風波」期間的亂象,根源都是因為香港回歸祖國一段時期以來,未有真正全面貫徹落實「一國兩制」的制度體系。猶幸在香港面對困難時,中央果斷應對。她說,中央根據憲法賦予權力分別於去年六月和今年三月頒布及實施《香港國安法》和完善特區選舉制度落實「愛國者治港」,都是中央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為香港解決問題的重大舉措,體現對「一國兩制」初心的堅持;任何誣衊中央這兩大舉措是破壞「一國兩制」,都是無稽之談,都會不攻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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