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塔頒令捍女權 禁逼婦女出嫁

2021-12-05 00:00

■阿富汗赫拉特市無國界醫生營養中心內的母親與嬰兒。
■阿富汗赫拉特市無國界醫生營養中心內的母親與嬰兒。

(星島日報報道)阿富汗塔利班最高領導人阿洪扎達上周五發布命令,阿富汗婦女不是財產,不能強行將她們嫁出。消息稱,阿洪扎達下令採取嚴厲措施保障婦女權利。命令規定,結婚需要女方的同意,任何人都不能「以脅逼方式或施加壓力」強逼她們出嫁。塔利班發言人穆賈希德在社交網發布的命令中說:「女人不是財產,而是自由的人。」

這項特別法令規定:成年女性有婚姻自由,不得強制女性結婚;不得將女性視為私人財物,不得將女性用作解決爭端和消除敵意的物品;寡婦有權決定是否再婚,不得強制寡婦再婚,寡婦應按照份額繼承丈夫、子女、父親等家人的財產。阿洪扎達要求阿富汗各級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相關部門以及最高法院通力合作,確保該法令順利實施。

此前,阿富汗媒體十一月八日報道,該國赫拉特省教師選拔委員會表示,在閉校近三個月後,該省為所有女學生都重新開設了女子學校。黎明新聞網引述赫拉特省教師選拔委員會稱,該決定是在委員會與女子學校官員、赫拉特當地塔利班官員舉行了一個月的討論後作出的,這一決定允許超過三十萬女性繼續接受教育。同時,女性們表示,她們對恢復教育感到高興。早前,阿富汗代理教育部長曾表示,阿富汗所有省份的學校都會重新開放,塔利班允許女性在兩個月內上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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