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局五年投放千億元更新市區
2021-11-15 00:00
隨著本港有多達八十五萬個單位逐步踏入老化周期,假設有關單位的樓宇平均在七十年後便逐漸面臨清拆,則這些單位在拆卸前還需進行大概五次復修周期,以此推算,估計保養單位的整體支出便超過三千四百億元。
韋志成指出,市區更新的未來,應將樓宇復修放在一個更重要的位置,在更新工作的「拆(清拆重建)、改(復修改造)、留(保育活化)」三大手段,應逆轉為「留」、「改」、「拆」,避免提早耗費龐大社會資源和土地,作重建發展。他說,在未來五年,市建局已準備投放一千億元於市區更新工作,雖然單看數字,這資金數目可算龐大,但要做到由外至內、整全的樓宇維修保養,所需要的財政資源,仍遠遠不足。
他引述數字指,參考強制驗樓計畫的要求,樓齡達到三十年的樓宇須每十年作檢驗,以此為基礎,這些樓宇內的單位,亦應從樓齡達到三十年開始,以每十年為一個保養周期,定期為單位進行建築結構及設施等維修工程。他提到,樓宇是私人財產,如何保養理應是業主責任,保養得宜,也可為物業保值,因此社會更應支持促進業主為樓宇外、內進行定期維修保養、建立維修基金儲備的要求,並加強相關的監管。;
再進一步,推動社會建立預防性樓宇復修的新文化,社會未來才毋須為過去疏忽保養樓宇遺下來的問題,付出沉重的代價。
韋志成還稱,若要為衡量市區更新是否達致可持續的目標立一把呎,便不應只在乎可清拆多少個老舊單位、多建幾多新單位;還要盡力推動妥善保養狀況仍然良好的單位,延長它們壽命,並以能夠多「留」多少個這類的單位,定為另一個重要指標,這才是從根本性處理市區老化問題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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