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學生報促訂重建學生會時間表
2021-11-09 00:00
中大學生會司法委員會日前頒下判案書,裁定中大學生會代表會與聯席會議,解散學生會的宣告違憲並無效,但拒絕司法覆核申請人麥浩維的申請,不命令學生會聯席會議即時重啟學生會職務,僅宣布應重啟學生會職務。
隸屬中大學生會架構的中大學生報昨回應指,法庭僅以「宣布」方式作出裁決,若聯席會議不服從也不會有任何法律責任,裁決結果變相肯定學生會仍然運作,否定了校方接管學生會屬下團體的合法性。
學生報又提出,重建學生會的理想做法,應是由仍然存在的學生組織,建立商討機制處理學生會重建及過渡期事宜,校方亦應設立專責小組,跟進學生所提出的自治方案等,期間應停止接管學生組織。
中大回應稱,過去一個月已舉行五次會面,與逾百名負責營運不同學生組織的學生代表交代及討論跟進安排,並指在具廣泛代表性的新學生代表團體產生之前,建議各屬會、院會、系會可考慮向學生事務處登記或自行註冊,作為過渡性安排。
中大強調從無「脅逼」學生代表,或向其「施壓」要求辭職或解散其組織運作,並稱一直致力確保學生代表在校園生活中發揮其積極角色,前提是相關組織依法進行註冊,表明會繼續就上述安排與學生代表保持溝通並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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