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貝特須滿足額外上市條件
2021-11-09 00:00
彭博報道,證監會及港交所(388)要求貝特集團額外披露五項上市前需滿足的條件,包括經紀佣金、IPO定價、股票分配、一年內每月更新集資使用情況等,以往很少有上市發行人要求披露以上的條件。雖然監管機構仍允許貝特集團發售新股,但如果披露不能滿足其要求,仍有可能被叫停上市計畫。貝特集團及港交所不予置評。
貝特集團在招股書中披露,以智富和國泰君安帶頭的七家承銷商,將獲得10%佣金,總額為4070萬元,佔最高上市集資額的27%。集團表示,佣金率相對高於其他投資者熟知的大型企業,是因為貝特集團是一家小型企業,承銷商需花費更多時間和精力向投資者推銷。
此外,證監會和港交所今年5月的發表涉及IPO失當行為的聯合聲明,列出了這些IPO可能會發出的危險信號,包括市值勉強達到最低上市門檻、異常高企的承銷佣金或其他上市費用、股權高度集中在少數投資者手中等。不過,證監會和港交所今次並無指控貝特集團涉及以上的任何不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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