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加商業元素 「林晨同學」遭索違約金

2021-10-04 00:00

(星島日報報道)網紅和MCN公司起爭執的事件,近年經常出現。去年疫情期間因拍攝「武漢日記」走紅的男網紅「林晨同學」,曾公開自述如何被MCN經紀公司壓榨及索賠三百萬元的經歷,引起全網熱議,也成為網紅簽約MCN的「教材式」案例。

「林晨同學」在視頻中稱,二○一九年夏天和這家MCN公司簽約的時候,自己只是一個沒名氣的影片網誌博主,簽約之後一直也沒甚麼合作。

而他的走紅是在去年初拍攝「武漢日記」系列視頻後。當時他在視頻平台「B站」有逾五十六萬粉絲,微博粉絲數更達到五百萬。

「林晨同學」爆紅後,這家MCN公司突然出現並要求他在作品中加入商業元素。當時他覺得不適合做疫情相關的廣告,於是就拒絕了。誰知道一拒絕,這家MCN公司就翻臉,認為如果不做,就屬於違約,要求他支付三百萬元的違約金。

他說:「我沒有從公司拿到任何一筆收入。所有視頻的策劃、腳本、文案、拍攝、剪輯、字幕、標題、封面、上傳和運營全部都是由我一個人完成的。」而簽約時承諾會給予的流量和運營方面的幫助,這家MCN公司實際上都沒有兌現。「這不就是典型的空手套白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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