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炒心口痛未打針員工 平機會:或違殘疾歧視例

2021-09-14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國泰日前解僱部分未有按要求接種新冠疫苗,也未能交出醫療證明的員工,當中包括一名懷疑有心肌問題的員工,由於未找到病因而未能及時提供醫療證明;另有人早已提交不適宜打針的證明書,仍被解僱。平機會主席朱敏健表示,僱員因醫學理由未能達到公司的要求而被解僱,公司或違反《殘疾歧視條例》的間接歧視,建議相關員工向平機會查詢或投訴,將視乎個案情況,考慮介入調停,甚至提出法律行動。

一名前國泰航空員工投訴,早前因心口痛入院求醫,懷疑心肌有問題,已進行心電圖檢查,並向公司遞交報告,不過詳細的病情、是否適合接種疫苗等,需留待月底覆診時才得知。公司得知她暫未能進一步提供詳細的醫療證明時,明言「公司未必可以等你」,隨後本月初她就被解僱。她批評做法不近人情,會與其他因相同理由被裁的員工循無理解僱方面追討。

平機會主席朱敏健昨在電台表示,如果僱員因醫學理由未能達到公司措施的要求,而遭受差別待遇甚至被解僱,《殘疾歧視條例》的間接歧視條文可涵蓋相關情況。他解釋殘疾的定義不限於身體上的,亦包括疾病和傳染病,建議相關員工向平機會查詢或投訴,職員檢視個案後會為投訴人安排調停,在擁有合理理據作出申訴下,平機會甚至會為投訴人提供法律行動。

不過,他又指目前難以評論國泰的做法,因為不同行業有不同情況,假如接種要求是必要而合理的措施,僱員未能提交醫學證明,公司證明對有關員工未能履行職務,導致工作上有調配不合情理困難而須解僱相關員工,可能未必違反歧視條例,但是仍有機會違反勞工法例。他重申當平機會接到查詢後,會與有關方面接觸,了解前因後果,再決定如何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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