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去信支聯會 擬剔出註冊公司

2021-09-1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支聯會近日被指控為「外國代理人」,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在內的多名成員,因拒絕向警方提交過去八年資料而在周三被捕,連同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昨日分別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及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去信支聯會七名常委,指他已引用《公司條例》的權力,建議把支聯會剔出註冊公司名冊,支聯會亦已接獲保安局信件通知,可在本月二十四日前提出書面解釋,最終如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批准剔除,支聯會即告解散。支聯會前常委蔡耀昌批評此等做法等於政府將支聯會解散。

保安局以支聯會涉嫌干犯《港區國安法》罪行及與外國政治性組織有聯繫為由,引用《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三六○C條的權力,建議將其從公司登記中剔除。保安局昨日發信支聯會,就當局有關決定邀請其作出陳詞或申述。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如認為剔除支聯會公司註冊為合適的行動,可命令公司註冊處處長從公司登記中剔除支聯會及將有關決定刊憲公布,支聯會即告解散。

上述條文訂明「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如信納一間根據《公司條例》(第六二二章)或任何《舊有公司條例》組成及註冊的公司,假若是《社團條例》(第一五一章)所適用的社團,其註冊或註冊豁免本可根據該條例第五D條取消者,或是保安局局長本可根據該條例第八條禁止其運作或繼續運作者,則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命令公司註冊處處長將該公司自公司登記冊中剔除。」而《社團條例》第八條清楚列明如社團事務主任合理地相信禁止任何社團或分支機構的運作或繼續運作,是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所需要者;或該社團或該分支機構是政治性團體,並與外國政治性組織或台灣政治性組織有聯繫,則社團事務主任可建議保安局局長作出命令,禁止社團運作。

是次剔除支聯會公司註冊的程序,由保安局啟動及將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作出建議,再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獨立地作出有關決定。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